致:中制协各会员单位、全体电视剧创作生产从业者
近期,我会关注到部分人工智能创作平台(含 AI 视频、绘画及模型训练平台,统称“智能体平台”)在用户协议中设置概括性授权条款。此类条款利用格式合同优势,迫使创作者在不知情或无对价情况下“一揽子”让渡权利,严重威胁影视行业版权安全。为维护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特发布本风险提示与倡议。
风险警示:警惕“霸王条款”侵害版权
部分智能体平台用户协议规定:“对于用户输入、生成及上传的内容,明确授予平台及关联方全球范围内永久、免费、可多层次再许可的权利”。这意味着,一旦创作者将概念设计、角色形象等素材输入平台,内容即可能被传播、改编或用于训练关联模型。平台不仅可自行使用,还可将内容转授权给关联方乃至不特定第三方,导致授权链条无限延伸且无法追溯。
法律分析:概括授权存在多重障碍
我会认为,智能体平台通过格式条款概括取得全球、永久、免费及可再许可授权,在法律上存在显著瑕疵:
侵犯核心自主决定权
该条款直接处分用户著作权,但平台未以弹窗、加粗等显著方式提示。此举排除了著作权人对许可范围、期限及对价的核心决定权。
违反数据合规义务
此类基于瑕疵概括让渡的内容,不能构成《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训练数据“合法来源”。“可多层次再许可”向不特定第三方提供用户内容,与该办法第十一条的保护义务直接抵触。
侵害人格权益
涉及肖像及个人信息的內容,用户概括授权不能替代权利人依《民法典》及《个人信息保护法》所需的单独同意,平台再许可分发存在侵害人格权益的重大风险。
综上,此类条款不具备宣称的授权效力,亦无法为平台内容使用与模型训练提供合法性基础。平台据此获取、留存及再许可用户内容的行为,涉嫌侵权并面临监管责任。
行业影响:创意资产流失与连锁风险
电视剧行业属智力密集型,剧本、分镜、服化道设定等凝聚了大量投入。若核心素材因使用智能体平台而落入“永久免费授权”范围,将导致创意资产无偿流失。此外,影视项目的立项、投融资及发行均以版权链条清晰为前提。素材一旦进入“已授权”状态,将引发权利完整性瑕疵,导致下游违约索赔、发行受阻等连锁反应。此类风险隐蔽性强,且“免费、永久、可转授权”的示范效应将拉低市场定价预期,损害整体版权交易秩序。
行业倡议:共建健康创作生态
为此,我会向各会员单位及广大从业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对会员单位与创作者的建议
1.审慎审查协议:使用智能体平台前,逐条审查知识产权与数据条款,重点关注授权范围、期限、对价及退出机制。重要项目素材严禁输入包含上述风险条款的平台。
2.物理隔离核心素材:涉及未播剧集、未公开角色及核心创意的素材,应使用自有或可控的本地化工具处理,与公共服务平台物理隔离。
3.签订补充协议:确需许可平台使用的,应就权利种类、范围、期限及对价单独约定,不依赖平台格式条款的“默认授权”。
4.保留证据:保存平台协议版本、操作记录、素材原始文件及时间戳,为潜在争议解决预留证据。
5.及时反馈:发现“霸王条款”或内容异常外流,请及时向我会反馈,以便汇总研判与统一交涉。
(二)对智能体平台的呼吁
1.自查整改条款:全面自查用户协议,删除“全球范围、永久、免费、可多层次再许可”等显失公平条款。
2.遵循自愿有偿原则:确需将用户内容用于模型训练的,应设置默认关闭、单独勾选及明确告知选项,并提供便捷的撤回通道。
3.提供退出机制:对已按原条款获取的内容,向权利人提供查询、退出、删除及停止训练的可行通道,严格履行数据保护义务。
我会将持续跟踪此类条款动态,适时向主管部门反映并提出监管建议。中制协法务工作委员会将为会员单位提供协议审查与维权支持。对拒不改正的平台,我会将依法依规采取进一步行业措施并向社会公开提示。
人工智能与影视创作融合前景广阔,让我们共同守护创作生态,捍卫每一位创作者的心血与权利。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
2026 年 8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