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务院原则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金税四期最后一环即将补上,银行与税务将打通最后一公里,税务将真正的进入强监管、透明时代。
立法进展时间线
时间 |
进展 |
2015年1月 |
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曾拟要求银行报送账户、投资收益、利息及单笔5万元以上资金往来信息,因争议未获推进,方案搁置 |
2025年3月28日 |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5年4月27日) |
2026年5月 |
《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 |
2026年8月31日 |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 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即将进入一审程序) |
实务提示(跨境架构视角)
一、模式定位:个案协助VS定期批量同步;
现行法下银行义务的性质是"被动、个案式协助"——税务机关发起查询/冻结/扣缴,银行配合执行;银行并无定期、批量向税务机关同步客户账户信息的法定报送义务。
2025年征求意见稿转而采取"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路径(税务机关经金融管理部门等渠道查询),并辅以纳税人识别号全覆盖。
二、批准与主动报送
查企业存款账户: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程序上须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指定专人、负保密义务(细则第87条)。查询内容包含余额与资金往来(银行流水)。银行协助时对批准层级与文书格式负有形式核验空间;纳税人亦有权核对许可证明。
2025年征求意见稿转而采取"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路径,规定定期、批量向税务机关同步客户账户信息的法定报送义务
三、与反洗钱监测的并行通道
银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报送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非直接报税;
但在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机制与金税四期数据协同下,资金监测信息与税务风控线索实质打通。
四、对多层跨境控股架构(BVI→中国香港→内地子公司)的合规体检建议
1、账户备案完整性:内地子公司全部账户(基本户+一般户+专户+易遗漏的外币户)是否均在15日内报告,所用账户是否与备案一致;
境内子公司与境外关联方(中国香港控股公司等)间往来(服务费、股息、借款)的定价与申报口径,在修订通过后将与"身份、账户、资金往来"跨部门查询数据及CRS交换数据交叉比对;
3、窗口期:建议在人大审议通过前后的窗口期完成存量体检——修订草案一旦通过,跨部门信息查询的法律障碍将基本清除。
草案正式文本公布后,应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稿逐条更新。文中征求意见稿条文号系2025年3月28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