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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的河南自贸区优惠政策索引来了

最全的河南自贸区优惠政策索引来了 德睿勤财务
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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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河南自贸试验区将重点发展哪些产业? 根据河南自贸试验区片区规划布局, 郑州片区重点发展智能终端、高端装备

一、河南自贸试验区将重点发展哪些产业?

 

根据河南自贸试验区片区规划布局, 郑州片区重点发展智能终端、高端装备及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以及现代物流、国际商贸、跨境电商、现代金融服务、服务外包、创意设计、商务会展、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业,在促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和投资贸易便利化方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打造多式联运国际性物流中心,发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作用。

 

开封片区重点发展服务外包、医疗旅游、创意设计、文化传媒、文化金融、艺术品交易、现代物流等服务业,提升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国际合作及贸易能力,构建国际文化贸易和人文旅游合作平台,打造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区和文创产业对外开放先行区,促进国际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洛阳片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机器人、新材料等高端制造业以及研发设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国际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文化贸易、文化展示等现代服务业,提升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能力和国际产能合作能力,打造国际智能制造合作示范区,推进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

 

二、河南自贸试验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哪些支持措施?

 

一是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有序开放,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中资民营企业在自贸试验区依法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二是支持在自贸试验区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三是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争取将我省纳入投贷联动试点;四是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金融监管措施,实现区内金融机构的风险可控等。

 

在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创新服务方面,一是开展离岸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在区内开展离岸银行业务。二是开展跨境投融资服务,支持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跨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全供应链贸易融资、离岸船舶融资、现代服务业金融支持、外保内贷、商业票据等。三是区内银行业机构开展跨境投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跨境并购贷款和项目贷款、内保外贷、跨境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

 

三、河南自贸试验区对证券业、保险业发展有何机遇?

 

一是河南自贸试验区将探索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市场;二是允许外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外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发起管理人民币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三是积极支持民营资本进入证券期货服务业,鼓励民营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河南自贸试验区将重点支持保险业开展以下业务创新:一是支持保险机构探索特殊风险分散机制,加大保险对巨灾保险、特殊风险的保障力度。特别是围绕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服务于多式联运的交通运输保险、保税仓储责任保险、航空保险等;围绕“一带一路”重要贸易枢纽建设,支持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等。

 

二是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线上融资及担保方式创新,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为跨境电商提供一揽子保险保障和风险管理服务,帮助跨境电商企业及相关服务平台降低运营风险。

 

三是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吸引具备实力的再保险公司来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各类再保险业务的发展。

 

四是建立“一带一路”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为广大外经贸企业破解资金、信用、国际收支等各类风险。

 

五是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开展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在线退税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六是发展文化金融,支持开展国际艺术品仓储物流服务、艺术品金融服务。比如为文化艺术品在馆藏、展览、运输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的风险、文化创意企业的产品开发上市风险、以及各类演艺活动、展览展示活动的意外伤害风险等,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和风险管理服务。

 

七是支持发展科技金融。鼓励保险公司针对科技创新企业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各环节风险,提供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研发中断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以及研发人才健康意外保险等在内的一揽子保险保障。

 

四、河南自贸试验区对融资租赁有哪些政策规定?

 

河南自贸试验区将进开展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试点,对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不再需要国家部委审核,直接由河南省商务厅和河南省国税局审核。支持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设立项目公司开展飞机、工程机械、大型设备等融资租赁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对注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进出口飞机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按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

 

河南自贸试验区内的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及中资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时,如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自身国内外汇贷款或外币外债,即可在境内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此外,区内融资租赁类公司收取的外币租金收入,可以进入自身按规定在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超出偿还外币债务所需的部分,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结汇。

 

五、河南自贸区对PPP项目有何具体支持?对金融业企业发展有哪些专项资金政策?

 

河南自贸试验区支持PPP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实现市场化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财政部PPP以奖代补政策,对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并落地实施的项目,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给予一定奖励,具体为: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实施前期费用补贴政策,对列入省级备选推介项目库的项目,省财政补助前期费用的50%,每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经公开评审,由财政部或省财政厅公开推介的项目,省财政补贴前期费用的100%,每个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

 

河南自贸试验区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将统筹利用省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对新设的金融机构总部和地区性总部给予不超过800万元经费补助,支持引进内外资金融机构入驻。引导省属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对新设分支机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鼓励自贸试验区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的企业,按照实际发行金额给予不超过0.1%的发行费补贴。

 

河南省已成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首期规模3亿元基金,以参与设立子基金的方式进行投资,引导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对新注册的创投机构,按照其实际租用的办公场地,注册地政府给予3年内60%房租补贴。在国家金融、外汇政策许可范围内,放宽对外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限制,鼓励中外合资创投机构发展。对开展“科技贷”、“科技保”业务的银行,给予一定比例的损失补偿。

 

六、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是否有投资基金支持?

 

河南自贸试验区将充分利用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发挥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优先投资自贸试验区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产业项目和中小企业创业项目。通过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参股等形式,在重点产业领域设立子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促进相关产业加快发展。

 

七、河南自贸试验区在期货交易、外汇方面有哪些制度安排?

 

河南自贸试验区将依托郑州商品交易所,支持拓展新的交易品种,促进发展大宗商品国际贸易。在总结期货保税交割试点经验基础上,鼓励国内其他期货交易所在河南自贸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期货保税交易、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扩大期货保税交割试点的品种。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大宗商品交易相适应的外汇管理和海关监管制度。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

 

河南自贸试验区将进一步优化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功能,提高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收益率,为跨国公司设立资金结算中心创造条件,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按照宏观审慎管理原则,可境内运用比例由不超过前六个月日均存款余额的50%调整为100%;境内运用资金不占用银行短期外债余额指标。

 

目前,我国经常项目对进出口企业主要采取分类管理。A、B、C三类企业进出口外汇收支的便利程度依次递减。河南自贸试验区将进一步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在真实、合法交易基础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外汇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

 

河南自贸试验区将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一是支持跨国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可对准入条件适当放宽;二是简化账户开立和使用要求,对经常项下允许跨国公司A类成员企业外汇收入无需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三是允许银行审核真实、合法的电子单证办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业务;四是对资本项下实施跨国公司外债比例自律管理,允许企业在满足规定限额条件下自行借用外债,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金、外债资金可自由结汇,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可以在境内成员企业间统一调度使用,可以存定期、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河南自贸区内银行是否可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企业境外母公司能否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

 

河南自贸试验区允许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境内发行“熊猫债”,可为境内成员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河南自贸试验区内银行可按有关规定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可打通银行境内外人民币授信通道,给企业提供更加灵活便捷、高效的人民币授信支持,有效满足“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等融资需求,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帮助企业提高全球融资和跨国经营能力。

 

九、河南自贸试验区允许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区内企业该如何开展该项业务?

 

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是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政策之一,跨国企业集团的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可以通过资金池实现资金自由划转,无需外债登记,为企业有效管理和利用资金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在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备案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为其境内外成员企业提供经常项下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和区外相比,区内的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降低了跨境人民币资金池的客户准入条件,并提高了资金净流入额度。

 

在准入条件方面,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境内、境外成员企业,若要组建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其营业收入需不低于5亿元和1亿元,而区外分别为10亿元和2亿元。

 

在净流入额度方面,提高跨境资金流入(出)上限,将净流入(出)的额度上限扩大为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的100%,而区外的比例为50%。

 

目前对自贸试验区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主要是实行双向上限管理。即:企业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出(入)额上限=企业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政策系数,宏观审慎政策系数暂定为1。

 

对于其他具体事项,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银发〔2015〕279号文)执行。

 

在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方面,对于银行机构,可直接为企业和个人的跨境贸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同时,银行机构可与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为企业和个人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对于支付机构,将积极引导具有“互联网支付”业务资质的支付机构与银行合作,按规定备案后,为跨境电商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降低外贸企业的汇兑成本,缩短资金流转周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贸易效率。

 

在跨境电商外汇收支和结算方面,将鼓励和支持取得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跨境电商办理跨境外汇收支和结售汇业务;支持境内个人电商在“单一窗口”备案后可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银行线上办理个人贸易跨境外汇收支结算业务,不受个人年度等值5万美元总额限制,进一步便利个人贸易发展。

 

十、自贸试验区的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独特的税收政策?

 

一是目前现有的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都可以在我省自贸试验区内适用,充分发挥现有政策的支持促进作用;

 

二是我省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范围和税收政策维持不变。

 

三是上海、广东、天津和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试点的税收政策,都可在我省自贸试验区进行试点,其中促进贸易的其他相关进出口税收等政策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试点。

 

四是享受特殊的税收政策:(1)推进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试点,对注册在我省自贸试验区内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同级国家税务局共同审核,对注册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2)依托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在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等环节的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等先行先试,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3)总结期货保税交割试点经验,鼓励国内期货交易所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期货保税交易、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扩大期货保税交割试点的品种。

 

为支持航空器及零部件研发、制造、维修企业在自贸试验区集聚,河南自贸试验区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所需进口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

 

河南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便利服务包括:一是国地税一窗办理。各片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专门将国地税设置在相邻窗口,实现“一次叫号,国地税通办”。

 

二是一厅自助办理。在实体大厅服务的基础上延伸自助办税服务,设置24小时自主办税终端。

 

三是办税方式多元。为企业提供网上办税、移动办税等多元化办税方式。

 

四是咨询辅导点单。企业可通过各片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台现场咨询、拨打12366热线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查询、手机扫描办税指南二维码图标,实现基本办税流程、报送资料、办理时限等信息的一次性电子化告知。

 

五是业务自助预约。在各片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公开预约电话、微信公众号等联系方式,企业可进行预约办税。

 

六是加快税银合作。国地税务部门与多家银行建立纳税信息互动机制,以约定方式向银行传递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及经纳税人授权的相关信息,银行将企业的纳税信用转化为银行授信额度,并依法为企业提供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及相关金融服务。

 

七是实行业务通办。纳税人领用发票、纳税申报等业务实现区内通办,可在各片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业务,也可就近选择其他办税服务厅办税。

 

八是优化发票领用。重点推行金融保险业电子发票应用,推行发票领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纳税人可坐等发票“快递到手”。

 

九是拓展“免填单”服务。进一步扩大“免填单”文书覆盖范围,能够从信息系统提取的数据信息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切实减少纳税人表单填写。

 

十是提高退税效率。开展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试点,试点企业使用电子数据申报出口退税,无需提供纸质凭证资料;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一类出口企业,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对二类、三类和四类出口企业,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分别在10个、15个和20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开展退税提醒服务。为出口企业发送各类提醒短信,及时提醒企业掌握退(免)税申报的剩余期限,提醒企业收集有关单证,统筹安排退税申报。

 

十一、河南自贸试验区对航空物流业发展有哪些机遇?

 

河南自贸试验区将积极扩大航空服务对外开放,支持设立国际航空运输服务企业,鼓励基地航空公司和国内外知名物流集成商入驻,在条件具备时可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航空快件国际中转及集拼业务。允许具备条件的外国航空公司和基地航空公司开展国际航班代码共享。支持郑州机场与国际枢纽机场建立航空货运联盟,在航线网络、货品、数据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同时大力发展郑州至国内热点城市的全货机航班、腹舱货运,构建长距离航空集疏网。

 

河南自贸试验区以中欧班列(郑州)多式联运国家示范工程为基础,培育能够提供一体化服务的多式联运经营企业。鼓励从事公路、铁路和航空运输及货代业务的大型企业,与生产制造、商贸流通以及金融企业合作,延长产业链条,扩大经营范围和物流服务网络,组建资源共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建成具有较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多式联运经营企业。

 

河南自贸试验区支持“中中物流联盟”(中国中部地区物流联盟)等物流企业联盟发展,探索研究物流企业联盟有关制度、运营模式等,支持联盟企业的站场设施、运输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等。

 

河南自贸试验区允许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支持信息化水平高、社会信誉好的物流企业申请无车承运人试点。加快探索完善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在许可准入、风险赔付、动态监测、诚信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在国际业务方面,河南自贸试验区将积极探索以郑州和国外重要枢纽城市协同联动的国内国外“双枢纽”发展模式,依托陆桥通道提升中欧班列(郑州)运营水平,开展进境邮件“一点通关、分拨全国”,支持开展国际邮运业务,研究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和商业快件及邮政包裹搭乘中欧班列(郑州)出口等业务。在条件具备时,将试点开展航空快件国际中转及集拼业务。支持国内外快递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的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办理符合条件的国际快件属地报关报检业务。在国内业务方面,鼓励快递企业利用铁路运送快件,配套建设快件物流基地,依托自贸试验区推动郑州建设全国快递中转集散中心,打造覆盖全国主要经济区域的4小时快件集疏网络。同时,鼓励企业间联盟合作,率先突破陆空联运、公铁联运,试点推进快件空铁联运,打造多式联运国际性物流中心。

 

河南自贸试验区支持周边省市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专属物流园区,借助河南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开展现代物流业务,实现互利共赢。

 

十二、河南自贸试验区在医疗、教育产业有哪些措施和机遇?

 

河南自贸试验区将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产业开放发展,重点吸引国际高端医疗企业和研发机构集聚,以健康检查、慢病治疗康复、中医养生保健、整形美容、先进医疗技术研发和孵化为重点,培育康复、健身、养生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可以在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项目纳入收费项目和确定收费标准等方面先行试点。社会资本可以在河南自贸试验区内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自贸试验区内的医疗机构可以按照《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工作。同时,区内将进一步优化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程序。

 

根据河南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河南省与教育部将在自贸试验区合作共建教育国际化综合改革试验区,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示范性合作办学。支持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和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设立或共建分支机构,在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等方面优先予以保障;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给予资助;对中国郑州国际创新创业大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重大活动给予经费支持。同时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国政府奖学金支持力度

 

十三、加工贸易业、服务贸易企业在河南自贸试验区有哪些发展机遇?

 

河南自贸试验区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重点推进金融、文化创意、客户服务、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外包发展。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飞机及零部件维修试点。在技术服务贸易方面,对引进转化省(境)外先进技术和成果以及合作开发的项目,按技术成果实际交易额的10%对技术承接单位给予补助,最高可补助100万元;对促成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的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在示范区转移转化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可按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中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补贴,同一技术转移机构每年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河南自贸试验区将重点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智能终端、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航天等辐射能力和技术溢出能力强的先进制造业加工贸易发展,搭建服务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工贸易产品内销后续服务基地。同时,引导区内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打造质量标准品牌新高地。

 

十四、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增值电信业务有何开放措施?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国办发〔2015〕23号)第60项规定,“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外资在河南自贸试验区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具体要求包括:一是港澳企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中电信领域新增开放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文在全国放开针对港澳企业的相关电信业务经营。如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或者独资企业,提供下列增值电信业务,港澳资股权比例不设限制: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于经营类电子商务);2.内地境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下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3.存储转发类业务;4.呼叫中心业务;5.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于为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6.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于应用商店)等等。

 

二是外商可在河南投资设立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

 

三是外资在我省投资或参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534号)履行相应行政审批程序。

 

十五、河南自贸试验区在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

 

1.河南自贸试验区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有何改革举措?

 

河南自贸试验区取消了区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由省级保监机构实施备案管理。保险监管制度由事前审批转向为事中事后审批。

 

2.河南自贸试验区在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

 

河南省制定了给予高层次人才创业资金、安家费、住房保障、个税减免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开展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对其核心成员给予创业资金支持,并连续五年按其所做的贡献给予重奖;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在岗位设置、人员流动等方面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开展科技研发和项目合作。对顶级高层次人才前来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给予其核心成员不低于200万元的安家费,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对引进世界一流水平、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最高可给予1亿元资助。对由省政府或以省政府名义发给高层次人才的奖金,依法免纳个人所得税。对高校、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让收益奖励成果完成人的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100%;对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可以暂缓缴纳个税,等取得现金环节再纳税。

 

3.河南自贸试验区为外籍高层次人才签证提供哪些便利服务?

 

一是在签证期限上提供便利。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及其家属,可根据外国专家证签发的期限,为其签发5年内长期居留证件;如不需长期在豫工作或居留,但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可为其签发5年内多次出入境有效、停留不超过180天的访问(F)、人才(R)签证;外籍人才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申请与外籍人才所持签证同等期限的签证证件。二是在证件签发环节上提供便利。对申请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申请材料齐备后,原则上签证签发时间不超过4天,居留许可签发时间不超过8天,比国家法定时间缩短一半。三是开通签证到期提醒服务。对即将到期的证件,提前1个月时间,给外籍高层次人才或其专办员发短信提醒,预约办理时间。

 

4.河南自贸试验区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家属是否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省自贸办等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由授权省级公安机关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制定人才认定标准,报公安部批准后实施。

 

5.外籍人员是否能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有什么条件?

 

外籍人员已在当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授权省级公安机关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按照上一年度本区域人均水平倍数规定工资性年收入标准和纳税标准,报公安部批准后实施。

  

6.哪些外籍华人可以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当地工作,或外籍华人在当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7.在当地工作的外国人申请居留许可有什么便利?

 

在当地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8.企业外籍工作人员在入境方面有什么便利?

 

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稿件来源:“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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