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问:我司经自查发现2014年度的一关单共有13个品名,其中有三个品名没有申报退税。现没了关单出口退税联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试问该如何申报这三个尚未申报的品名退税?
答:具体是什么原因没有报关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4号第八条,退(免)税原始凭证的有关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十、有关单证证明的办理。(四)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丢失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1.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应填报《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表》(见附件36),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联次或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打印的报关单信息页面);
(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其他原因没有报关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如何申报退税,暂无相关规定,建议联系主管退税机关。
二、问:我公司有进出口权,想做转口贸易,从澳大利亚进口煤炭,以转口贸易方式出口到香港,请问可不可以退税?在税务机关应该缴纳哪些税费?
答:进口货物后再通过中国口岸出口货物的,可以申报退税,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行退税。如果进口货物直接在境外的口岸出口即转口贸易,不涉及退税及增值。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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