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有关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有关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汕头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2024-01-09
2

为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本办法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经省政府批准建设的产业园名单,下达用于产业园建设的省级财政资金,当地统筹资金(含整合在产业园范围内使用的各级政府部门的所有涉农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本办法责任主体是指产业园所在地的市级政府、县级政府,省供销社、省农垦集团公司,省有关单位,大型企业等。本办法所称实施主体是指产业园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省有关单位的下属单位等)。



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6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珠三角自筹资金建设的产业园,根据实际情况由各市自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



<
 PAST · 往期回顾 
>

农电商“携手共建百千万 E企同行促发展”活动启动仪式

喜讯,服务中心与南澳县工信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领导莅临服务中心开展调研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汕头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1234
内容 53
粉丝 0
汕头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1234
总阅读1
粉丝0
内容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