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3号文引起的热议,我们就其实际落地应用的角度,与义乌市商务局副局长及电商办常务副主任王红华主任,就实际企业所得税无票税前扣除、海关安检吞吐量、规范化时效优化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以下是我们[萌财神]整理出的相关观点:
一、 核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书面化定心丸
1. 目前义乌正在积级向上争取出口电商以报送海关的采购记录或1688平台采购的信息记录为企业所得税扣除依据落实到相关具体执行文件,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事项;
2. 对于中小微的出口电商,拟向上争取收入*核定利润率4%*所得税率(25%)的方式可选;
二、 海关过机检验的效率问题
1. 短期计划义乌拟筹备从原有一天20万票小包的吞吐量,进一步整合场地,设备,争取达到50万票一天;并依据相关业务量进一步扩大;
2. 长期计划尝试推动相关海关调用平台API数据政策,识别在售产品链接以及相关的物流签收记录,争取实现出口电商线上关检,并整合各物流公司实物检查记录,进一步提升效率;让阳光化的业务更阳光,而不是模糊化;
三、 转仓上海浦东等海关时效的问题
拟推动申请绿色通道,力求保证阳光化通关又不影响原来出口电商最关心的时效问题;
四、 出口电商企业现实动力的问题
解决企业所得税无票税前扣除,不影响原通关的时效问题后,针对相关的出口电商企业阳光化的动力推动问题,对相关出口电商企业给予出口补贴政策;
五、 外邮邮路监管的问题
仍然由企业自行依据线路的特性自行选择邮路,不强行指定相关邮路,即阳光化以有利于企业原有业务流程为基本原则;
六、 供应商开票问题
对于供应商供货给到出口电商企业,出口电商企业报送相关数据给到海关及税局后,担心供应商本身需要纳税的问题:
1.对于年不超过500万元小规模的供应商,建议在原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该税负建议由出口电商或双方协商各自承担,义乌对于出口电商企业退还(征三退三)并有相关补贴。
2.对于年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供应商,如何处理不好公开写,请中微信168261私聊;
3.对于供应商企业所得税没有办法取得进项发票,如何处理不好公开写,请加微信168261私聊;
七、 海外平台伤害中国电商感情国家管不管的问题
由于国内电子商务立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国内相关平台将数据报送给到税务局,而海外平台不受此限制,国内平台相对处于不公平竞争,同时海外平台在成熟期后,为了自身的利益,经常对于平台入驻者进行感情上与金钱上的双重伤害。目前义乌拟申请国家部委对海外相关平台进行相关约定的管理措施,不可以前期依靠中国电商崛起,后期又做出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事。
以上为我们整理相关谈话后的一点想法,不代表义乌相关部门的官方表态,相关政策与落地政策仍然一企一议,由于税收,海关,邮管等工作的严谨性,具体仍以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