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夕阳挟来夜晚的时候,夜晚挟来他的的歌声。夏日飘荡着虫鸣的风阵阵吹来,木头窗子咯咯地合唱,年迈的台灯在桌子上画一个圈,投下泛黄的光芒。我的一半脸亮着,一半脸黑着,被风吹起的哗啦啦的翻书声,像流水一样在空中流淌。
二〇〇六年
还是磁带在音乐世界风行的年头,当时不知道从谁那里蹭来了一部朴树《我去2000年》的磁带。当时看着它白白的简简单单的样子,还以为是某个红白机游戏的卡带。于是,我先有了卡带,后有了以听英语磁带为由的根本没听过几次英语磁带而骗来的随身听。
那时家里还留着一辆自行车,它没有大金鹿一样的车梁,却又很大,车架也是只向一边。我骑着它,大概是硌屁股的原因,总爱翘起屁股来,车子也像扭秧歌一样左右摇摆。这在我看来大概是极优雅的,而且是自由的。
成为骑士的条件看起来齐全了?似乎还缺一个历练。
音乐人、音乐人,现在来说,常见的情况是喜不喜欢音乐要看人,这对于音乐行业来说是进化,但是对于音乐来说是退化。
如今朴树复出,舆论褒贬不一,我是喜欢他的一些歌的,但是我想朴树自己看到“商品”两字也是要暗自苦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