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营小微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中坚力量。然而民营小微企业难以从传统金融服务中获得信贷支持现象普遍存在,并严重制约了他们的健康发展,为解决民营小微企业发展困境,监管部门推出“三个不低于”“两增两控”监管目标引导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投向民营小微企业,对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困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农业供应链金融
(一)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内涵
农业供应链金融是从农业供应链全局出发,依托链条中的核心企业,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农户和消费者之间的真实交易,通过嵌入成本分析、资本管理和各种融资手段,对供应链上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进行整合、归集和利用,为供应链参与方提供包括信贷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系统性金融服务。农业供应链金融通过供应链的信用转移来支持供应链各个成员,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有助于提升整个农业供应链的运行效率和竞争能力

(二)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意义
1.对民营小微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1)较好地解决农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有助于提升农业供应链整体竞争力。
2.对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发展影响
(1)有助于实现多元化可持续发展。
(2)有助于降低信贷风险。


(三)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的特点:
以核心企业信用替代上游民营小微企业供应商信用的机制,保障上游民营小微企业的现金流,从而使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建立更为持久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保持供应链的稳定发展。
(四)预付账款融资模式的特点:
以核心企业为突破,批量获取一批优质的下游小微客户,在获取收益的同时也迎合政策与监管要求;通过锁定借款人经营代理权限、贷款资金受托支付至上游核心企业,信贷风险得到了很好的缓释。
二、进一步推进农业供应链金融在农发行支持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应用的建议意见
(一)完善融资方案设计,健全与农业供应链金融相配套的授信方式。
(二)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
(三)加快农业供应链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四)加大宣传力度。

本期编辑:黄思雨
本期审核:陈春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