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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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甘肃合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问:我公司2018年处于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的第3年,当年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请问可以叠加享受两种税收优惠,按7.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规定,软件企业依照规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其他相同方式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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