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解读
可以说是对于小包类的企业是非常利好的,对于财政部能开这个口子,在国内以票控税的以及唯发票论风行的环境中,可以说是重大突破,也就是暗示说,出口电商企业的采购物料成本,可以不用发票!
反正我是有点晕,做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坚定支持者(“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得不欢庆鼓舞。(唯真实论的重大胜利)。
从侧面来说,国家对于跨境出口电商的政策支持,简直是下血本啊,前面有几百亿给非洲打好基础,现在又给出一个破天荒的政策,不得不说,实在是难得。那么从企业现实的角度来说,有哪些利好呢?
1) 第三方收款中的第三方境内支付环节的费用将进一步减轻,一般第三方收款如P卡,pingpong等,一般是给境外收款行万8的成本,给境内有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万8的成本,收各位电商千三至五(看起来是暴利,实际上各种大会自助餐的成本也蛮高的),也就是说,如果不通过第三方收款收款至国内个人卡,只将第三方收款的钱转到香港银行,可以要求第三方收款公司至少便宜千一;
2) 个人银行卡流水没有这么大了,涉税风险没有这么高了,以前搞不好就要视同内销啊…….这下睡的好稳了,走路腰杆也硬了,感觉熬夜卖货也不那么肾亏了;
3) 由于外汇可以由到国内来了,有时国内结汇价高时(倒挂,例如深圳建行益民支行,以及前海工行及前海农行),可以在国内结汇一个好的价格,这个文号更是境内银行结汇抢小包客户的重大利好啊,省的以前只是结一些服务费,看着眼红;
4) 流水大了,贷款也方便了,收入好确认更多了,并购与IPO感觉又有那么一点希望了,感觉证监会也要发文,关于用第三方名义个开几万家店铺只要有实际控制权不构成IPO障碍了;(本来就是这么一回事,天天不实际调研整一些形式主义);
5) 补贴会更多(我们有个客户整个所谓的系统拿了200多万),大家拭目以待,毕竟还要靠我们出口电商的蚂蚁雄兵共克时艰嘛;文件中提到的电子数据对接各地区应该也会加快,这是政绩,是GDP,是官帽啊!
6) 有人会说对于供应商就是内销了,而且数据还上报,真是的,难道没有这个政策前人家不是内销不要交税吗?(有交税就会开发票),无所谓啦,总是清华北大不如胆大,这也要交税那也要交税,还怎么发财呢?供应商一命二运三风水,自求多福吧。
7) 账还是要做好的,特别是某些个体工商户结汇进来的,你这个个人所得税还是很高的啊,账算不清就按收入来核定利润再乘以税率征收了,香港公司缓冲一下还是很有必要的,一是香港税低,二是香港钱在境外,这个环境下,钱在境外才是有钱啊,三是香港的汇价有时候还是好一点的(广告一下,出口电商香港开户,财务规范顾问可以找我们加微信168261私聊)
总结一下,信号很重要,虽然看起来省的不多。以下对比,注意红色字体,祝各位朋友假期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