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3月31日就结束了!
哪些人应当办?何时办?在哪儿办?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知识要点,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赶紧收藏起来吧!
一、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您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菜单【生产经营】→【单位信息】,查看【征收方式】、【投资者信息】,获取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信息。
二、什么时候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
(一)申报时间:
(二)申报地点:
1.汇算清缴申报: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年度汇总申报: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三、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应注意哪些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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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渠道有哪些?
(一)远程办税渠道:
(点击查看大图)
(二)办税服务厅:
如果您不方便登录系统远程办理,也可以携带相关纸质申报资料,预约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01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办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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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代办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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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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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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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办税服务厅——自行办理汇算清缴、年度汇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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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3月31日结束
还没有办理的纳税人
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办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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