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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安县人民政府第一轮促消费活动公告

2023年农安县人民政府第一轮促消费活动公告 农安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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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为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提振市场信心,着力恢复和扩大消费,助力全县经济发展,实现一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提振市场信心,着力恢复和扩大消费,助力全县经济发展,实现一季度经济开门红。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加快消费券发放促进消费恢复的通知》,农安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所有在农人员(含域外来农人员)发放2023年第一轮电子消费券,在县域限额以上统计在库和对外营业的住宿餐饮洗浴企业消费使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活动名称


 新年新生活·你消费我助力

活动时间


总体时间为:2023年3月8日--3月27日,共发放5轮次,具体为:

3月8日9:00开始第一轮抽奖,3月11日24:00消费券使用到期,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系统自动收回到奖池;

3月12日9:00开始第二轮抽奖,3月15日24:00消费券使用到期,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系统自动收回到奖池;

3月16日9:00开始第三轮抽奖,3月19日24:00消费券使用到期,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系统自动收回到奖池;

3月20日9:00开始第四轮抽奖,3月23日24:00消费券使用到期,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系统自动收回到奖池;

3月24日9:00开始第五轮抽奖,3月27日24:00消费券使用到期,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返还财政或转作下一轮消费券促消费活动资金使用。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农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工信局

协办单位: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农安县古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农安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运营商)。

资金预算

第一轮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政府共投入消费券资金200万元,同时企业配套一定的促消费让利优惠资金。


消费券发放范围及主体门类

(一)消费券投放范围

全体在农人员(包括域外来农人员)。

(二)参加活动主体范围

消费券发放范围:消费券发放范围:全县统计在库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洗浴企业(农安欧亚、合隆欧亚、华宇福盛源仅限家电、百货和超市自营及联营部分使用,限额以上不对外营业的源丰、众信两户配餐企业和医药企业都益堂不参加消费券促消费活动)。

(三)参与活动企业门类

全县统计在库限额以上汽车、家电、加油站、超市、药店、书店、住宿餐饮洗浴零售企业。


活动事项

(一)金额设置和发放数量设置

本次发放消费券投放资金总额为200万元,设置9种面额,分别是10,000元、5,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100元、50元、30元、20元,共投放18,305张。设置6个品类消费券,分别为家电百货类消费券、汽车类消费券、超市类消费券、住宿餐饮类消费券、加油站类消费券、药店书店类消费券。其中:家电百货类消费券总金额55万元,投放900张;汽车类消费券总金额80万元,投放105张;加油站类消费券总金额20万元,投放7,800张;超市类消费券总金额20万元,投放4,500张;药店书店类消费券总金额20万元,投放5,000张;住宿餐饮洗浴类消费券总金额5万元(满减)。

(二)申领方式

在农人员可通过微信关注“幸福农安”微信公众号或“农安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点击优惠券,进入幸运大转盘首页,输入姓名、手机号、验证码进行绑定。抽奖开始时在家电百货、超市、汽车、加油站、药店书店6个品类里进行选择,每个品类最多抽取一张,点击抽奖,弹出幸运大转盘,点击幸运大转盘“抽奖”进行领取。成功领取消费券后,消费券在线下付款时使用,消费时抵扣同等面额,汽车类消费券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三)消费券使用方法

所有消费券使用均限定使用门槛,家电百货类消费金额至少为消费券金额5倍以上(含5倍)、加油站类、超市类、药店书店类消费金额至少为消费券金额4倍以上(含4倍)。例如:家电百货类面额100元消费券的使用条件为消费达到500元以上(含500元),加油站类、超市类、药店书店类面额100元消费券的使用条件为消费达到400元以上(含400元),否则不能使用。汽车类消费券消费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使用5,000元面额消费券,消费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使用10,000元面额消费券。消费券发放后即时生效,发放的消费券有效期为4天,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消费券金额滚入消费券资金池。消费者可在“幸福农安”公众号或“农安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公众号“我的消费券”查看电子消费券抽取情况,按消费券类别(家电百货、超市、加油站、药店书店、住宿餐饮)到指定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电子消费券,由商家在后台确认消费者电子消费券,并根据实际填写消费种类和拉动消费的金额,电子消费券在指定消费场所十足抵用,不可以进行转让或叠加使用,每笔交易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的使用不影响同时享受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汽车消费券由于金额较大,在使用时,需要汽车销售企业上传消费付款凭证、发票和消费者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确保抽取奖券和使用奖券为同一人。因受车辆车型不能及时到货影响车辆发票开具及落籍等可延长一个月,但消费者购车信息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录入消费券发放小程序后台系统。】


注意事项

1.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获得的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2.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做好疫情防控所采取的必要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消费安全。

3.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不可再次使用,消费券资金自动收回到奖池。退款时要将与消费券有关的商品全部退还商家,实际消费金额退还消费者。

4.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5.咨询电话:

0431—83361091

特此公告,望周知!

农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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