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刚公布的《增值税法实施条例》配套政策——财税2025年17号公告明确规定:个人转让住房,持有超过两年的,免征增值税;持有两年内转让的,增值税征收率由原来的5%降至3%。这意味着个人卖房的增值税负担将显著降低。
想准确理解这一新政,要把握以下几个核心点:
一、政策三大关键解读
01 征收率5%将退出历史舞台,自2026年1月1日起,3%征收率将全面适用。
02 税负直接降低,两年内住房转让的征收率从5%降至3,相当于增值税负担减少40%(例如原缴5万元现降至3万元),显著降低交易成本。
适用主体明确,政策针对 个人转让住房,主要包括两类:
01 自然人
02 个体工商户中的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转让住房不适用此政策,需按一般规定计税。
二、发票开具规则不变,购买方取得的进项专票可抵扣:
01 若按3%缴纳增值税,可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02 个体工商户可自行开具;
03 自然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票。
三、购房时间的认定:两年的起算时间按以下孰先原则确定:
01 房屋产权证登记日期;
02 契税完税证明注明日期;
持有时间超过两年即可享受免税。
案例 01 : 持有超两年,免税
张女士2023年6月取得房产证,2025年12月决定卖房。
计算:至2025年12月,持有时间超过2年。
结果:2026年1月后转让,免征增值税。
案例 02:两年内转让,税负降低
王先生2024年10月购得住房,2026年3月转让,售价300万元。
计算:持有不足2年,按新规适用3%征收率。
应缴增值税:300万元 ÷(1+3%)× 3% ≈ 8.74万元。
对比旧政策(5%征收率):原需缴纳约14.29万元。
节省税款:约5.55万元。
以上降税利好,直接降低短期转让住房的税负,鼓励市场流通。长期持有更优惠:持有超两年继续享受免税,支持房住不炒。
执行时间:2026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之后发生的转让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