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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回顾:有网友就此致电江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该中奖彩民是否需要纳税,目前还存在争议。江西彩民“花10万买彩中2.2亿”事件发酵后,有些纳税人对中奖者是否需要缴税存有疑虑,因为税法只规定到了“一次”。“至于这个‘一次’收入,是指中奖的(总)收入,还是一注的中奖收入,确实还没有相应的规定。”

关键字:免税限额1万元
01
(一)彩票中奖收入的性质:偶然所得
(二)适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起征额及征收率: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适用20%的税率,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12号公告明确,彩票中奖收入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基于此,“一次”界定十分关键。
关键字:“一次”界定很关键
02

(二)海南视频电子即开游戏:以同一场游戏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
假设喵先生购买“海南珍宝”,投入20注,中奖2注,中奖金额分别为10000元、2000元。应以同一场游戏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即2注中奖金额的合计,也就是10000+2000=12000(元),超过10000元,适用20%的税率.
(三)即开型彩票:以一张彩票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
假设汪女士购买“刮刮乐”即开型彩票2张,全部中奖,中奖金额分别为500元、50000元。陈女士购买的2张“刮刮乐”,应按照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分别确定一次中奖收入。其中,一张中奖金额20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一张中奖金额50000元,超过10000元,适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法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体育总局公告2024年第12号)第二条
彩票机构责任与实务执行
03
(一)登记要求:彩票机构和销售网点兑付电脑彩票时,兑奖金额超过3000元的,应登记中奖人相关实名信息和兑奖信息,中奖人应主动配合做好登记工作。也就是说,无论是否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只要兑付电脑彩票中奖金额超过3000元,都需要登记彩票中奖者实名信息和兑奖信息。兑付“刮刮乐”等即开型彩票时,12号公告未作要求,故仍按照原即开型彩票游戏规则执行。
(二)彩票机构代扣代缴义务:彩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电脑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3000元—10000元(含)的个人办理免税申报,为电脑彩票和即开型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个人办理纳税申报。
(三)实务执行指导:彩票机构办理免税或者纳税申报时,可以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进行彩票中奖人员信息采集后,选择偶然所得为中奖人员办理个税申报。
温馨提示:
敲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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