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编者按:自2023年1月1日起,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相继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和通知,明确了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和先进制造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相关规定。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企业降低税负,增加企业收益,同时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今天小编继续带大家了解值税加计抵减优惠如何享受、加计抵减额如何计算、以及它的会计处理和申报表填写。
01
优惠如何享受
加计抵减声明
符合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加计抵减声明 。
无需提交声明
享受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加计抵减政策均采取清单管理,清单由工信部门牵头制定。清单内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系统会弹出相关提示,引导纳税人申报享受对应的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无需再提交相关声明。
不得叠加使用
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
可同时享受
加计抵减政策可以和即征即退政策、农产品加计抵扣政策、留抵退税政策等同时享受;留抵税额,是按规定可抵扣但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不属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留抵退税或留抵抵欠后作进项税额转出时,不需要调减加计抵减额。


02
加计抵减额如何计算
计提加计抵减额
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比例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与应纳税额的关系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0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应纳税额>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实际抵减额=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以抵减后的余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3.应纳税额<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实际抵减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被抵减至0,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余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03
会计处理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加计抵减金额)
注:增值税加计抵减形成的收益不属于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04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本期可抵减额=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调减额
期末余额=本期可抵减额-本期实际抵减额

05
其他事项
1.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2.纳税人由于不符合条件不再享受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加计抵减政策,不能继续计提加计抵减额,但结余的加计抵减额仍可继续抵减: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发生进项税额转出时,应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如结余的加计抵减额不足以调减,则需按规定补征相应税款。
3.政策执行到期或纳税人在到期前注销,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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