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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计税、代收费业务是稽查重点

差额计税、代收费业务是稽查重点 中税至诚
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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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物业公司简易计税3%、劳务派遣差额5%简易计税、罕见病药品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这些过渡政策大多执行到2027年底。政策到期后怎么办,现在还不知道,但企业要做两手准备。
    
阅读提示: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法》正式实施,至今已有5个月。配套的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公告、第12号公告和5月的最新即问即答,对代收费、差额申报、优惠衔接等高频难点做了明确。本文结合总局最新口径梳理,帮助企业避免“以为做对了其实违规”的尴尬。

一、污水处理费:自来水公司不征,物业公司全额征,想拆分就错了

一句话说清:同样是污水处理费,自来水公司可以不征税,物业公司必须全额征税。别想着把物业公司的水费拆出一部分做不征税处理。

根据《增值税法》第六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税。污水处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

自来水公司:代征污水处理费时,开具不征税发票,这部分不算是自来水公司的销售额。

物业公司:问题来了。物业公司不是法定代征主体,不能享受不征税待遇。物业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收水费并开票,必须按收到的全部价款计增值税。

那物业公司怎么办?两个选择:

  • 小规模纳税人:按3%或1%(过渡政策)计征。

  •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3%,过渡期到2027年底。

实务中,有些物业公司把水费拆出污水处理费部分做不征税,或者挂账不申报,这些都是高危动作。


二、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电网不征,非电网必须全额征

一句话说清:电网企业代征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属于政府性基金,不征税。但如果你是港口供电、园区售电这类非电网企业,没有这个待遇。

总局最新即问即答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具体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属于政府性基金,电力用户应缴纳的部分由电网企业代征,这笔钱不计入电网企业的销售额,不征增值税。

但如果你不是电网企业,比如港口给靠泊船只供电、园区给入驻企业转售电力,那你收的电费中包含的附加费不能比照处理,必须按转售电力业务全额计税(一般计税,9%税率)。


三、人力资源服务:两类业务计税方式不同,资质是“生命线”

一句话说清:劳务派遣可以差额计税(5%征收率),人力资源外包只能全额就服务费计税。资质不对就享受不了优惠,甚至可能被追税。

这是实操中出错最多的地方,因为很多人把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混为一谈。

劳务派遣(必须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根据10号公告第四条,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余额按简易计税方法5%征收率计税。

开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差额征税—差额开票”功能开票,税额按含税销售额扣除代付项目后计算。

案例:收入100万,代发工资社保80万,计税依据20万,应缴增值税1万(20万×5%)。

人力资源外包(HRO)

深圳税务局明确: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不属于政策规定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的应税交易

也就是说,只能全额就服务费计税(6%税率),代收代付的工资、社保不得扣除、不开票,只能开收据或不开票。

风险提示:如果你没有劳务派遣许可证却做劳务派遣业务,不得享受差额计税,需全额补税加滞纳金。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劳务派遣差额简易计税的过渡政策执行到2027年底,之后政策是否有变化,需要关注总局后续文件。


四、旅游服务:差额计税这样申报(附具体例子)

一句话说清:旅游服务可以差额计税,但扣除的项目必须有合规凭证,代付的住宿、餐饮、交通、门票等都可以扣除。

根据10号公告第四条,旅游服务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接团费等。

一般纳税人例子(税率6%):

收到旅游费106万(含税),可扣除各项支出90万(含税)。计税依据就是106万减90万等于16万,应缴增值税0.96万元。如果没有差额计税,按全额算,光销项税就是6万。

申报填表(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

  • 附列资料(三):第1列填含税销售额106万,第3列填可扣除支出90万。

  • 附列资料(一):按差额后的不含税销售额(106万减90万再换算成不含税)填列,税额对应计算。

  • 最终应纳税额按16万计税依据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后含税收入不超过起征点,可免征增值税。

合规重点:扣除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匹配。住宿发票、餐饮发票、门票票根都要留好,税务局重点查的就是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五、几项重要政策调整,别还不知道

1. 税控设备抵减:2026年起彻底终止,别再填了

过去企业买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等)和维护费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这项政策执行了十几年。根据10号公告及相关规定,2026年1月1日起已停止执行,新发生的相关支出直接进成本费用,不能再抵税。

如果你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有未抵减完的余额怎么办?实务中,部分地方允许继续在期初余额栏填写并抵减直至清零,但2026年新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再填入申报表的“本期发生额”。具体操作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2. 烟叶税:收购价口径调整

烟叶收购价不再包含烟叶税,进项抵扣基数会变小。收购烟叶的企业要及时核算成本影响,价外补贴必须与烟叶收购价格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不得抵扣进项税。

3. 罕见病药品:简易计税延续到2027年底

一般纳税人生产/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3%简易计税(选择后36个月内不变)。进口罕见病药品的优惠同步延续到2027年底。


六、监管重点:金税四期盯着这几类业务

1. 地方不能擅自扩大范围

各地不得自行扩大免税、不征税范围。比如物业公司污水处理费必须全额征,不能因为当地没强调就照着自来水公司的做法办。

2. 申报一致性是关键

差额计税、代收费业务是稽查重点。金税四期会自动比对你的收入确认和扣除凭证是否匹配。旅游服务的扣除凭证、劳务派遣的代发工资数据,都会纳入比对范围。

3. 过渡期政策有尽头

物业公司简易计税3%、劳务派遣差额5%简易计税、罕见病药品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这些过渡政策大多执行到2027年底。政策到期后怎么办,现在还不知道,但企业要做两手准备。


实务建议(看完就能落地的事)

  1. 理一理代收费:看看公司业务中有没有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区分清楚自己有没有资格享受不征税待遇。

  2. 复核资质:做劳务派遣有没有许可证?做旅游服务能不能提供完整的扣除凭证?别等税务局找上门才发现问题。

  3. 排查政策适用:税控设备抵减还有没有历史余额?烟叶收购发票有没有分别注明价外补贴?该调整的及时调整。

  4. 关注过渡期:享受优惠的要做好到期前后的税负测算。

最后提醒一句:以上内容基于2026年5月底的官方口径,政策时有调整,具体执行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

参考资料

  1.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增值税法相关政策适用问题即问即答》(2026年5月)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0号)

  3. 深圳税务局12366解答,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是否适用差额征收(2026年4月)

  4. 深圳税务局12366解答,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税率及开票(2026年3月)

  5.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6年1月1日起,物业管理公司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能否在水费中区分出污水处理费并适用增值税不征税政策?》(2026年5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6号,2025年12月)

  7. 财税〔2014〕151号,《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8.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

  9.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公告,《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2月)

(注:政策时效性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建议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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