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建筑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判断是否需预缴增值税?
【提问】
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在外地有多个建筑项目。关注到 “季度销售额 30 万元以下无需预缴增值税” 的规定,想知道是按单个建筑项目销售额判断,还是按所有项目总销售额判断?
【官方答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19 号)规定:
按照现行规定应预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 30 万元(月销售额未超 10 万元),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具体到多项目情况:
若多个建筑项目在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按该预缴地所有项目的当季总销售额判断是否需预缴;
若项目分布在不同预缴地,则按各预缴地对应的季销售额分别判断。
【核心要点
“分地算总额”:同一预缴地合并算,不同预缴地分开算,均以 30 万元 / 季为预缴门槛。
二、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能否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专票?
【提问】
我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2023 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 25 万元。能否根据客户要求,对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 1% 或 3% 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官方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 年第 1 号)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政策时,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征收率收入减按 1% 征收” 政策时,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你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部分业务放弃减免税政策,按 1% 或 3% 征收率缴税,并开具对应征收率的专票。
【核心要点】
“灵活开票”:不强制全员享受优惠,可针对单笔业务自主决定是否放弃免税、开具专票。
三、批发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时如何开机动车发票?
【提问】
我公司是批发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时,应当如何开具机动车发票?
【官方答复】
批发机动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将车辆销售给下游经销商时,需按照相关规定,开具左上角带有 “机动车” 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 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 1% 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核心要点】
“专票类型 + 税率可选”:需开 “机动车” 字样专票,适用 1% 征收率政策时按 1% 开票,也可放弃减税按对应税率开票。
四、一般纳税人购农产品(从小规模流通企业处买),如何抵扣进项?
【提问】
我公司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农产品的渠道包含当地小型流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后,我公司想计算抵扣进项,需取得何种发票?
【官方答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39 号)相关规定: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 3% 征收率缴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按 “发票注明金额 ×9% 扣除率” 计算进项税额;
若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 / 委托加工 13% 税率货物,则按 “发票注明金额 ×10% 扣除率” 计算进项税额。
因此,你公司需让销售农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减征增值税政策,开具 3% 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按上述规定抵扣进项。
【核心要点】
“要专票才能抵”:小规模需放弃免税开 3% 专票,一般纳税人按 9%(或 13% 货物对应 10%)扣除率计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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