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企业财务工作中,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是一项较为常见的业务。然而,不少企业在收到这笔款项并奖励给办税人员后,对于是否还需要申报增值税及其他税款存在疑惑。小编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相关政策,为您系统梳理手续费返还的涉税处理要点。
增值税:需按 “经纪代理服务” 申报缴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中《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经纪代理服务包括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而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中的 “经纪代理服务”,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需计入收入总额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税手续费返还属于企业的收入总额范畴,应纳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核算。
若企业认为该笔收入可能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需对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规定,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能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拨付文件;二是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要求;三是企业对资金及相关支出单独核算。但实务中,个税手续费返还通常难以满足上述不征税收入条件,需按常规收入申报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办税人员取得奖励可暂免征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 号)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将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给办税人员时,办税人员取得的该部分收入可享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总结
企业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后,需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而办税人员从企业取得的相关奖励,可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在处理时,应严格遵循税收政策要求,确保税务处理合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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