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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两会进行时,看政协委员怎么谈互联网金融

热点|两会进行时,看政协委员怎么谈互联网金融 huliandai小助手
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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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两会开幕,互联网金融将成为热议话题。看看政协委员怎么谈互联网金融?  3月1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

  两会开幕,互联网金融将成为热议话题。看看政协委员怎么谈互联网金融?


  3月1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互联网金融的“联合监管”模式,将会是未来的趋势和方向。

  他认为,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包括证券、保险、银行理财等各种形式,因此对它的监管也应跳出当前由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甚至各地金融办等各自为政分散监管的格局。据透露,今年他的政协提案还在修改完善中,提案内容主要涉及互联网金融与股票市场制度建设等方面。

  贺强表示,广义的互联网金融,不管是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只要是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并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模式,都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

  贺强说,互联网金融监管是目前一个重要的话题,因为其涉及的领域已经不再局限于货币理财或P2P等小的范畴,而是包括了股票投资交易、保险产品、银行理财等各个方面,原先各自分散的监管模式已无法充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他认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在具体操作路径上,应更侧重对风险的防范以及理性适当监管。

  他说,金融监管正在逐渐正规化,前期出现的一些金融风险事件,如果早监管就不会出那么大问题。金融之所以发展到今天,都是高科技推动的。当前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使得“互联网金融”成为了一个必然产物。今后,互联网与金融之间肯定是一个互相兼容与互相包容的状态。

1、这里输入盘点2016年各地两会P2P提案

  

浙江:暂行办法应明确平台退出机制


  浙江省“两会”期间,浙江省人大代表王利建议,“暂行办法”要进一步明确平台的退出机制。一旦P2P解散、被撤销或破产,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利益,将变得迫在眉睫,这都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浙江省政协委员李立新则建议,除了在引入强制性行业自律,合理界定P2P平台的业务范围,建立平台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之外,还需禁止向出借人(投资者)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杜绝混业经营,严惩造假欺诈。

  

上海:分类监管 将机构经营者纳入监管的“制度笼子”


  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人大代表杨定华建议尽快制定P2P平台监管负面清单,明确政策法规红线,既对P2P平台予以适度监管以维护金融安全,又为金融创新预留充裕空间,还提出要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监管机制。

  另外,杨定华还建议上海市金融办、经信委等部门积极研究制定P2P平台征信制度,并将其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予以统筹谋划,鼓励P2P行业自律和第三方监测评估。

   上海市政协委员许珊燕建议,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监管,并建立第三方风险评估机制,对其经营进行事先、事中全程介入,针对其产品建立对应的分级监管和预警制度。而对于金融机构经营者应有特别管理制度,将其个人资产、信誉、行为,全部纳入监管的“制度笼子”。鉴于问题机构和产品大多有大范围、高强度广告宣传的行为,许珊燕还提出,要建立针对媒体发布未经审核虚假广告而产生不良后果追究法律责任的制度。

  

广东:建议禁止P2P网贷机构开发首付贷产品


   广东省“两会”期间,广东省人大代表林娜表示,P2P网贷公司推出的“首付贷”等产品不利于楼市健康发展。她认为,不同于银行贷款,央行征信系统没有首付贷等产品的数据,这意味着购房者在办理银行抵押贷款时,银行对其是否已经申请了“首付贷”等产品不了解,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银行授信的风险。

  林娜认为,“首付贷”类产品违背了央行和银监会对于房地产信贷相关政策的精神,使得监管机构对于房地产金融杠杆的控制变得无效。建议地方金融办应明令禁止P2P网贷机构开发“首付贷”等违背相关政策规定和监管要求的产品。

  

安徽:设立P2P预警系统 加强对可疑P2P平台巡查


  安徽省“两会”期间,九三学社集体提案提出,要规范安徽P2P平台,严把准入,加强数据分析,设立预警系统,实施网络借贷平台制度。巡查一些“可疑”平台,将P2P行业中最令人担心的“跑路”等违规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

  相信,全国两会的召开及各地两会的提案,必将为P2P行业的合法合规奠定新台阶。只有在强监管下,P2P才会发展的愈加茁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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