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晚,新浪微博登陆纳斯达克,#微博上市# 自然而然出现地在了首页的热门话题榜上,但与此同时,另一家中国公司美国上市的消息却鲜有人注意。
据美国财经网站iposcoop报道,乐居也将于今晚登陆美国市场,上市地点选在了纽交所。就在前一天,乐居公布的招股书增补文件显示,公司计划发行1150万股美国存托凭证,发行规模经过两次缩减,较最初计划少了44%,但公司依然维持10-12美元的IPO发行价区间,据此计算,乐居此次最高融资1.38亿美元。

定位为“O2O房地产服务提供商”的乐居,前身为易居与新浪的合资公司新浪乐居,2009年被纽交所上市公司易居中国整合为旗下全资子公司。3月13日,易居中国宣布将在线房地产业务拆分出来单独上市。
3月22日,腾讯以1.8亿美元购入乐居15%的股份,IPO后,腾讯持股将增加到16.1%,易居中国持股71.3%。
本次分拆出来的乐居旗下业务包括房产电商、在线广告和在线挂牌出售三类。2013年,这三项业务在乐居营收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50.7%、43.4%和0.59%,房产电商为大头。
房产电商业务存隐忧
“房产电商”这个词近两年才在中国流行起来。2011年4月,乐居、、推出房屋拍卖活动和团购,这也是房地产电商最初的形态,在当时还被很多人认为是噱头。随后,乐居又推出新型电商营销模式“E金券”、平台“E信通”、金融产品“乐居贷”,步入房产电商的“N.0时代”。
一端连接购房者,另一端连接开发商,乐居的O2O模式是通过新浪房产、百度乐居、微信乐居、微博等PC和移动端获取用户,引导购房者进入电商平台、组织参观房源、购买优惠券并最终完成线下交易。
招股书显示,其PC和移动平台包括覆盖超过250个城市,此外还运营新浪和百度的多个房地产和家装网站。
与京东等需要不断烧钱的电商相比,房产电商的经济效益更容易在短期内得到体现。短短两年间,乐居的房产电商业务发展迅猛。2012财年,该项业务就占到了公司营收的15.8%,而去年这一比例更是增长到了50.7%。
2013年四季度,乐居电商业务收入为9253万美元,同期房地产电商网站搜房网电商业务收入为6710万美元。
与此同时,乐居也在去年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4250万美元,一年前公司亏损还为4385万美元,2011年净亏损更是高达4.38亿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给乐居带来快速利润增长的“E金券”也可能成为上市后公司的隐忧。
“E金券”类似于搜房2011年推出的“VIP会员卡”,有购买新房意向的用户需存入预付金购买E金券,才可以摇号买房。如果购房成功,乐居将获得用户的预付金,若未成交则将购买E金券的费用退还给消费者。
但乐居在宣传E金券的时候,却在其网站上打出了购买E金券“全免费 ”的宣传口号,被认为有引诱、误导消费者之嫌 ,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维律师在接受《商业周刊/中文版》采访时指,上述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涉嫌虚假宣传。
此外,乐居给购房者开的发票项目是居间服务费。而李维称,消费者购买的是一手房,根本不存在居间服务费一说,而且从事居间服务需要北京市住建委的资质,乐居这家房地产电商网站并不具备。
而且,与乐居合作的北京城建集团开发的世华泊郡、N次方等楼盘开盘摇号资格就是用E金券号和付款凭证参加的,购房人没有选择的余地。“这又涉嫌捆绑销售和销售欺诈。”李维说。目前,已经分别有四位E金券消费者分别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和东城区法院以涉嫌消费欺诈提起诉讼。
而中国消费者协会就类似行为答复本刊称,目前,优惠卡购房主要存在几方面问题: 一是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违规通过办卡方式变相销售;二是办卡费用最后不能计入房款,出现退房纠纷时,这部分财产权得不到保障;三是以电子商务模式出现,网商或没有中介、居间资格,或涉嫌违反税收有关规定。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加大监督查处违规销售商品房行为的力度。
而北京市住建委公开披露的拥有居间服务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名单中,乐居并不在列。
乐居的路演文件显示,2012年一季度公司推出“E金券”,2013年四季度, “E金券”的销售数量就达92527张。乐居招股说明书披露,2012年E金券的收入约2700万美元,2013年便增长到1.7亿美元,增长极为迅猛。
乐居公关部在给《商业周刊/中文版》的邮件回复中称,乐居始终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运营宗旨,同时在电商房屋交易过程中以维护购房者权益为己任。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乐居都将积极配合相关法律部门的审核调查。
——Holly 谢学琳
(本文选自《商业周刊/中文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