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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网贷处调研P2P:讨论是否设门槛、限股东

银监会网贷处调研P2P:讨论是否设门槛、限股东 huliandai小助手
20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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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金网03月05日讯 ,面对风险不断暴露,跑路穷出的P2P,互联网金融监管何时出台,何去何从成为今年两会全国

中金网03月05日讯 ,面对风险不断暴露,跑路穷出的P2P,互联网金融监管何时出台,何去何从成为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

  对于P2P的监管问题,近期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也提出了有关互联网金融建议和提案,均提到了分级和分类管理的思路。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已经下设网贷处,过去一段时间网贷处也正在对P2P进行紧锣密鼓的调研。“对P2P要不要设立门槛,是否应该对股东进行限制,都在讨论中。”

直指互联网金融6大乱象

  去年两会,“互联网金融”一词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而今年,有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问题成为两会委员和代表最为关注的话题。而其中,对于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本次两会期间,多份提案直陈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乱象。

  民建中央更列数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的六大突出问题,包括金融法律制度缺失、账户管理真实性和安全性存疑等,直指行业存在“野蛮生长”现象。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认为,“现在P2P行业的情况就和2008年以前第三方支付的情况是一样的,”必须有监管介入。

  全国政协委员、永隆银行董事长马蔚华也认为,P2P行业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监管的暂时缺失。因此,有必要加快出台P2P行业的监管政策。

  对于具体的监管思路,全国政协委员、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表示,要“审慎监管”,一方面希望互联网金融相关监管办法尽早出台。另一方面他也认为互联网金融日新月异,其快速发展使得监管工作难度加大,监管措施须要既能让它很好地发展,又能保护消费者利益。“审慎监管”的概念是既要允许这个行业发展起来,也要有一定的规则制约,这样才能让它发展得更好。

  呼吁通过门槛监管

  而对此,两会金融界和学界相关委员和代表均纷纷给出“良策”。民建中央建议,设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从业门槛,不再沿袭传统金融牌照制度的做法,对进入互联网金融的企业提出最低资本金的要求。同时采用负面清单和底线思维,通过负面清单和红线边界厘清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底线、边界,减少监管套利的空间和进行前瞻性管理。

  具体到目前争议最大的P2P行业,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表示,风险较大,应该尽可能进行牌照管理。他认为,对P2P的监管应该采取与第三方支付类似的监管方式,资格认定。

  不过,马蔚华则认为,P2P行业是新生事物,还是需要一定的包容来鼓励其创新与发展,避免监管过度、过紧而导致行业发展失去活力。所以,需要循序渐进地、松紧适宜地实施监管,同时也要避免因为担忧监管过紧而放手不管。他建议,制订并实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准入和退出规则。特别是对其主体资格的控制有助于从源头上控制行业整体风险水平。

  “平台的股东和管理层无不良记录,且应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和从业经验。”马蔚华指出,平台应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IT基础设施和风险管理系统,确保网络技术安全;最后,监管部门应考虑不同运营模式的特点分别设置不同的准入条件。

  此外在对P2P的监管上,分类和分级管理成为不少委员和代表的建议。马蔚华就提出,对不同运营模式的平台进行分类型监管。如对于通过风险备用金等方式承担了贷款信用风险的平台,应参考监管部门对银行资产资本充足率方面的监管,设置风险备用金的提取比例。其次,对平台运营过程中的借贷产品进行监管。监管部门应对秒标和净值标之类的借贷产品数量加以限制。

  而贺强也指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摒弃一刀切,实行分级监管。同时,如针对规模体量较大的创新产品和服务,不能单方面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来定义监管的松紧。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也应当作为监管幅度调整的重要参考,不能仅从体量大小、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来决定监管的松紧,进而避免过于从风险控制角度追求“抓大放小”,忽视了从行业发展角度“扶优限劣”。

  P2P监管银监会正调研

  据悉,目前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的出台时间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此前不少市场人士均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最快将在两会后出台。对此,网贷之家CEO徐红伟认为,有一定的可能性,不过,目前出台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不可能是具体的,实际性意义也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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