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汤商学院副院长 学术委员会主任助理
2016年11月《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发布,既是对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文件中互联网+扶贫工作的深化,也是对以陇南为试点的电商精准扶贫工作提档升级的进一步工作部署。
自2015年初国扶办正式将电商扶贫纳入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以来,经过全国各地的不断探索与实践,尤其是2015年陇南作为全国首个电商扶贫示范点,积极开展电商精准扶贫相关工作,为全国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工作探索出了一条扶贫新路径,陇南的实践表明电商对精准脱贫作用明显,成效显著,是值得大力推进的扶贫工程。
实践表明,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可以给贫困地区提供创业就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的机会,也可以带动当地一二三产等电商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而这些产业的发展在振兴县域经济,促进供给侧改革上有着积极的作用。正因如此,电商扶贫更契合扶贫开发的根本出发点,有利于政府引导、调动贫困农民积极性,更有利于精准扶贫战略的真正落实。
农村电商全面赋能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意见》要求:加快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工程,逐步实现对有条件贫困地区的三重全覆盖:一是对有条件的贫困县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全覆盖;二是对有条件发展电子商务的贫困村实现电商扶贫全覆盖;三是第三方电商平台对有条件的贫困县实现电商扶贫全覆盖。
2014年以来,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作为农村电商先头部队,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84亿元,全国496个示范县中国家级贫困县覆盖261个,占比52.6%,综合示范县为贫困地区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提供了重要支撑和重要经验。在甘肃陇南成县、徽县、河南信阳光山、安徽宿州砀山、黑龙江齐齐哈尔泰来等地,农村电商在国家级贫困县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但带来消贫减贫的作用,更内生性的激发市场活力,带动农产品网销、节支增收、产业升级等。
随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深入开展,《意见》提出对有条件的国贫县、集中连片特困区实施全覆盖,对有条件的贫困村实施电商全覆盖,鼓励第三方平台对贫困地区、贫困村实施电商扶贫工程。一是希望通过国家引导资金加快发展农村电商,使这些地区积极主动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落实政策红利。二是贫困地区、贫困村应当积极主动拥抱互联网,利用电子商务技术红利,积极开展网络经营活动,实现助农增收、带动就业。三是第三方平台应当以扶贫为导向,为贫困地区提供市场红利,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全面协助贫困地区发展互联网经济,协同国家2020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
二、完善服务体系是实施电商精准扶贫的必然路径
《意见》要求:贫困县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商扶贫行政推进、公共服务、配套政策、网货供应、物流配送、质量标准、产品溯源、人才培养等体系。
《意见》提出:动员有志于扶贫事业的电商企业,搭建贫困地区产品销售网络平台和电商服务平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研发满足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产品,加快贫困村村级电商服务点、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鼓励贫困县成立电商扶贫协会等社会组织,为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户提供产品集货、分级包装、品牌营销、物流配送、售后保障等服务,提高应对市场的能力;完善中国邮政县乡仓储中心布局;鼓励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意见》提出:以精准扶贫为目标,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创业脱贫带头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村级信息员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制定电商培训计划。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电商扶贫培训,到2020年完成1000万人次以上电商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100万名以上农村青年电商高端人才,实现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电商扶贫高级人才,形成一支懂信息技术、会电商经营、能带动脱贫的本土电商扶贫队伍。建立贫困学员档案,跟踪贫困人口电商就业创业进展和需求,及时对接后续服务。
《意见》提出:加快全国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支持贫困地区“万村千乡”农家店、邮政、供销合作社、快递网点、村邮站和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社)信息化改造,拓展经营服务内容,在提供便民超市、农资代销等传统服务的基础上,增加网上代购代售新型服务功能。
全面落实《意见》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对本县、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要素全面摸底,遵循科学发展、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
一是调研摸底电商精准扶贫人才储备力量,实施更为高效的电商精准扶贫培训工程。调研摸底政府、合作社、农村的扶贫储备力量,分层次、分需求完善电商精准扶贫人才培育。培育涉及产业链全程,对种养殖户、农业大户、合作社组织、创业青年、驻村干部、第一书记、返乡大学生等实施电商理念、创业辅导、渠道资源等多维度培训,进而带动和帮助贫困人口创业、增收,减少贫困人口总数。
二是调研摸底农村物流配送力量,形成打通农村最后一公里的主要支撑。调研摸底快递、物流等配送力量,充分发挥“万村千乡”、供销、邮政、农家店在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的原有市场力量,构建符合贫困地区实际发展所需的农村物流配送服务体系,赋能增量,增加运力和人员,增强贫困地区发展所需的物流配送力量
三是积极构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各方力量融合发展。调研摸底市场化平台、自建平台等,充分鼓励各方力量齐聚农村。利用电子商务进农村、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农村公共服务,实现农村一网多用、强网促优。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四是调研摸清贫困地区自然环境和资源状况,找出突破口,逐步完善适合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供应链体系。我国贫困地区大多集中在山区和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的贫瘠地区,农产品数量、质量、标准、品牌处于发展较低水平,单靠市场力量无法形成快速有效的支撑力量,通过公共服务赋能推动,加快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商品化率的提升是发展电商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
三、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各方力量一个都不能少。
《意见》要求:到2020年在贫困村建设电商扶贫站点6万个以上,约占全国贫困村50%左右;扶持电商扶贫示范网店4万家以上;贫困县农村电商年销售额比2016年翻两番以上。
《意见》提出: 选择国内较为成熟的第三方电商服务平台开展合作,结合不同电商企业发展方向和贫困地区实际情况,注重农副产品上行,突出特色、因地制宜,搭建贫困地区产品和电商平台间的桥梁。
以每年扶贫日为时间节点,组织有关电商企业和网络平台,共同举办“邀您一起来网购”等消费扶贫体验活动。加强贫困地区优质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休闲农业的宣传推介,鼓励支持电商平台常年开展富有特色的网购活动,共同营造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商务、农业、邮政、供销等各部门资源重点向电商扶贫示范试点地区倾斜。充分利用各大电商企业“电商下乡”渠道下沉的时机,引导和推动他们在贫困村布局网点。贫困地区要整合各级帮扶力量,充分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等挂职干部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大学生村官等人才作用,把电商扶贫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可以看出,本指导意见由十六部委联合发文,大力开展电商精准扶贫工程,产业是基础,电商是举措,脱贫是目的。突出“精准”二字,重视“各方协作”精神,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平台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参与、投入、资源匹配到贫困地区,使之更为高效的作用于贫困主体,精准对接贫困户,进而快速有效的减少贫困人口总数。东西扶贫协作、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是实施电商精准扶贫的中坚力量,要积极掌握和运用互联网工具带动贫困村、贫困人口对接更为广袤的市场空间,增收减贫。同时我们建议开展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应当因地制宜,积极与当地特色资源深度融合,促进本地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同时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进而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国家战略。
以上为我对《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全文部分解读,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