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监管层面看,支付新规首先给非银行支付机构下了一个定义,给了一个名分,就是“服务于电子商务”、“基于客户的银行账户或按照本方法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基本意思就是,你休想取代银行,必须管银行叫大哥。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新规可能给我们带来点“麻烦”。征求意见稿写道,开户至少要通过三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如果想要开立综合类支付账户,既能消费、转账又能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必须经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的身份验证;只能提供三个以上五个以下外部渠道认证的用户,只能开立消费类支付账户用于消费和转账。
若此办法实施,之前验证信息不足的用户必须将验证资料补足。央行提供的外部认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征信机构等单位所运营的,能够有效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

于是开立支付账户都得拼“证”了!资讯君大概想想,央行认可的常见的“证”有身份证、工商执照、学生证、个人所得税证明、商业银行提供的客户信息。这么数数也有五个了呢。实在不行就多去几家银行开卡,怎么也把五个外部渠道凑够了。
凑够五个“证”就能愉快地交易了吗?我们的管理办法说,没那么简单。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第三部分规定,除了公共事业费(水电煤气费)、税费缴纳(给国家送钱)等固定支付业务外,超过200元的支付业务,第三方支付就没有资格进行交易认证,必须跳转到银行的相关页面进行交易验证。想到有些国有银行APP的不流畅、不友好,资讯君整个人都不怎么好。

不过为了夏天用空调,交300块电费都得跳几次链我也忍了。然而这就完了吗?并没有,央妈还限制了支付账户的单日和年交易总额。而这正是争议最大的地方。
对于上文提到经过五个外部交叉验证的综合类交易账户,使用支付余额交易不得超过20万元每年;而只能提供三到五个外部验证的消费类交易账户,年交易额不得超过10万元。
年交易额限制完,再说每日限额。每日限额的分化维度是支付的安全级别。必须同时持有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用户,能够使用支付余额进行5000元以下的交易;只能持有一种验证方式的用户,单日交易不能超过1000元。
资讯君了解了一下,数字证书大概就是U盾,数字签名就是密码。央妈的意思是,想要在第三方支付上单日交易超1000元,就得用U盾。

虽然关于年交易额和日交易额的限制让人微不爽。但我们还是不能误解央妈。此处有一个细节“支付余额交易”,也就是说用你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资金进行交易才受限。如果是只通过第三方支付,使用银行卡里的余额交易,是不受限的!所以网购党并不需要剁手,那些吵着买苹果手机的小伙伴完全可以买买买~
只是,给他人银行卡转账不再方便。征求意见稿要求,不得使用第三方支付给自己以外的人进行银行卡转账。所以,以后小伙伴们AA时就只能打支付宝或微信账户,不能直接打银行卡。

很显然央妈此举想限制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预付款总量,其实不会太多影响消费者的支付交易。说回来,央行发文治理支付行业本就是意料之中,属于行业内部神仙打架,给银行大哥找回存在感。特别是不允许非银行支付机构给金融机构开立账户这一条,能够预测,P2P们只能去找银行托管了。
所以嘛,下次还有人跟你一惊一乍地说网购不让花超5000了!发微信红包超200块就麻烦死人啦!你可以翻他们一个白眼,再来一个这个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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