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超15000字的大章,阅读需谨慎hh
在上篇我把亚马逊产品开发的起点按我自身的理解重新论述了一遍:开发工作的对象,不宜停留在平台上已经存在的产品,也不能停留在抽象的需求层。真正适合作为开发工作对象的,是用户在特定场景中展开的具体行为,以及这些行为中暴露出来的阻力与需求结构。
但将行为确立为开发对象,只完成了我产品开发逻辑的第一步。因为现实中的用户行为并不会自动长成产品。行为可以被观察,可以被描述,可以被解释,却不一定能被组织成一个稳定、清晰、可交易的产品定义。很多开发者之所以停在有洞察而无法有结果,多数时候的关键也不在识别问题和需求的能力,实质在于组织能力。
所以在这篇文章里,我有三个问题需要讲清楚:
第一,用户行为本身并不直接等于开发机会,它必须先被分层。
第二,产品定义并不等于功能和外观堆叠,它本质上是对用户行为阻力和需求的结构化组织。
第三,一个产品即便在结构与外观设计上成立,但如果它无法被用户和平台快速识别,它仍然无法进入到实际的交易中去。
用户行为需要先被筛选,再被定义,然后被转译,最后才被平台承接。这几个步骤如果混在一起,产品开发就会失去层次,变得混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