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文章里,我把亚马逊广告重新理解为了一种商品关系验证,而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投放系统。
但如果顺着这个判断继续往下思考,会遇到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既然广告是在验证商品关系,那么这个验证到底由谁在主导?
很多运营会本能地认为,广告是自己开的,预算是自己给的,竞价是自己调的,关键词是自己选的,所以广告系统大体是在执行自己的意图。但我认为这个理解只对了一半。
运营确实向平台提交了广告投放的请求,但平台并不会完整的接受我们的主观意图。平台接受的是一组可以被算法系统理解并处理的数据:商品信息、广告定向方式、出价、预算、广告历史、点击反馈、成交反馈、商品页面质量、价格状态、库存状态、用户和商品链接的交互行为,以及这些数据在具体流量场景中的组合结果。
简而言之,不只要你觉得,也是平台觉得。
这一点区别非常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