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农机公司按 D/P 方式向阿根廷出口三批设备,货到港后买方以“央行外汇管制”为由拒绝赎单,实则利用当地特殊海关规则长期扣押货物、拖延压价。滞港三个月导致仓储费飙升,面临海关拍卖风险。委托专业机构介入后,团队评估发现对方经营正常且具备支付能力,随即启动本土追款程序:先以央行黑名单政策施压,再援引宪法条款威胁冻结账户,最终促成对方全额支付 23 万美元本金及承担一半滞港费,案件圆满解决。
案件背景
江苏一家农机公司按合同约定,以 D/P(付款交单)方式向阿根廷发运三批设备。货物抵港后,阿根廷买方声称受“央行外汇管制”影响无法付款。
事实真相:买方实则利用阿根廷海关的特殊规则钻空子。当地规定进口商无需正本提单,仅凭申报资料即可申请货物临时滞留查验。买方借此扣留货物,意图在不付款的情况下强行压价。
僵持长达三个月,仓储费用持续累积。若继续拖延,货物将被海关拍卖,出口商将面临货钱两空的局面。
案件调查与评估
接受委托后,专业团队立即对债权资料及债务人情况进行梳理调查:
- 债权资料齐全,出口方履约无任何瑕疵;
- 阿根廷买方公司经营正常,其母公司为当地大型农业集团,资金实力雄厚;
- 货物滞港风险随时间推移急剧升高,需立即采取行动。
评估结论:债务人有能力但无意愿付款,必须尽快启动本土化追款程序。
三步施压,全额回款
第一步:发送追款函,警示信用风险
发送正式追款函,直击买方痛点:若恶意拖欠,将被列入全国进口失信黑名单,导致永久暂停美元购汇资格,进出口业务全面停摆。
对方迅速回应称“技术问题已解决”,但仍试图提出分期付款方案,该要求被严词拒绝。
第二步:援引法律条款,升级施压力度
启用阿根廷《国家宪法》第 43 条作为法律依据,明确告知对方:若 5 天内未全额结清货款,将直接向联邦法院申请冻结其银行账户及进口资质。
一旦立案公示,将引发银行抽贷、合作伙伴终止合作等连锁反应,导致其商业信誉崩盘。在此高压下,对方态度彻底转变,主动提出完整付款方案。
第三步:谈判收尾,钱货两清
经多轮博弈,阿根廷公司最终同意:
- 全额支付 23 万美元货款本金;
- 承担 50% 的滞港仓储费用。
款项到账后,我方同步放单,买方顺利清关提货,案件圆满结案。
外贸风险预警
针对此类案件,给外贸从业者提出以下建议:
- D/P 结算方式并非绝对安全,面对诚信缺失的买家仍存在较大风险;
- 阿根廷、巴西等国海关规则特殊,发货前务必深入了解当地法律法规;
- 货物一旦滞港,时间成本极高,拖延越久损失越大;
- 若自行追讨无果,应及时委托具备本土资源的專業机构介入,避免错失最佳维权时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