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L 上海出口航次提单申领通知(8 月 31 日)
尊敬的客户,以下是 RCL 上海于 8 月 31 日可申领提单的出口航次:
上午时段
KOTA SELAMAT 0523W
下午时段
MILLENNIUM BRIGHT 098S
重要业务操作提示
运价与免用箱期确认
在通过 ESI 截单或邮件发送提单补料前,请务必核实运价及免用箱期准确性。如需修改,请勿进行截单操作。一旦截单,上述信息将无法更改。
TS COLOMBO 2605E 截单时间更新
该航次截单时间调整为 2026 年 9 月 1 日 12:00,预计 AMS 截单时间为同日 22:00。请尽早提交 SI,并在收到二次确认件后立即核对,如有异议须即刻提出。AMS 截单后任何变更将收取 150 美元更改费。
提单申领与上船状态核实
请在确认货物实际装船后再行申领提单。针对未上船货物出具的提单保函将自动作废。客户领取提单后应迅速核对,若发现单证中心人为制单错误,请及时申请换签(仅限免费换签一次,需一次性提出所有错误)。
RCL 上海单证作业规范汇总
二次确认件(Draft)核对要求
所有航线提单均由单证中心统一制作并提供二次确认件。客户须在收到确认件后 24 小时内完成核对并以全英文形式反馈至单证中心。未按时核对、未仔细核对或以中文邮件沟通导致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若船开前需更新提单信息,须通过全英文邮件通知或在新模式下自行修改并等待批复。提交更改后若未收到批复,务必主动跟进,否则将按原错误信息签发。凡船开前未对二次确认件做出回应者,一律视为信息无误,直接签发正式提单。
注:ESI 截单的二次确认件 PDF 可在收到链接后于 ESI 系统下载。
封条与窗口业务指引
封条操作:子弹封必须插在箱门把手上,严禁插在地板上。
窗口分工:
- 四号窗口:办理提单申领、事后电放、改单及船证明等业务;
- 三号窗口:接收船开前的电放保函等单证类保函。
特别警示:船开后不再受理任何保函。
联系方式更新
RCL 上海单证中心启用新公共邮箱:shadoc@rclgroup.com。发送至原公共邮箱的邮件将不再处理,请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