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商务高质量发展,现就2027年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一批)进口贴息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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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申请条件
1.在浙江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按规定向各级财政和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会计和统计资料。
2.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发布的《浙江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目录》第三部分鼓励进口的大宗商品不在本次申报补助范围内。
3.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4.进口产品应当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进口技术应当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5.申请企业需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有购买进口设备/技术相关的银行贷款。
6.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7.企业进口符合以上条件的产品及技术总额不低于1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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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方式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标准如下:
1.贴息金额。按照企业购买进口设备/技术相关的银行贷款支付的利息金额来计算,不超过进口设备/技术本金乘以贴息率的金额。每户企业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为避免资金补助出现“小、散”现象,每户企业补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万元。
2.设备/技术本金。按照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或技术的购买金额确认,设备购买金额以《进口货物报关单》为准,技术进口购买金额以付款凭证为准。
3.申报项目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6年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计算依据。贴息率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6年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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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上报材料要求
企业须先通过浙江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注册(网址:http://swzx.zcom.gov.cn/),注册成功后,点击“进口贴息申报”弹窗,将会自动跳转到浙江省进口管理系统,填写相关申报项目信息并提交审核,没有提交审核的项目不予受理。
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文件,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绩效目标(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购买设备/技术相关的银行贷款情况(贷款金额、用途和利息)、同一设备或技术以及相关的银行贷款是否享受过政府其他补助资金等。
2.《2027年浙江省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附1,打印并盖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7年浙江省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附2,打印并盖章)。
5.2027年浙江省进口贴息事项企业贷款情况说明(附4,打印并盖章)。
6.2027年浙江省进口贴息事项企业银行贷款收息结算情况表(附5,打印并盖章)。
7.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非中文版请提供中文翻译)。
8.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企业留存联复印件或打印件)。
9.进口技术的,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技术使用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双方的代理合同。技术购买金额是指通过转让、许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咨询等方式自非关联企业引进《目录》内技术所支付的技术费金额(不含设备、培训、调试、差旅等费用,不含以年度销售额、利润等为基数按比例支付的技术引进费)。付汇凭证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
10.技术或重要装备有参数要求的,应逐项对照目录所要求的参数,在申请表的“技术/商品参数”栏填写技术或重要装备的实际参数及参数所在申报材料中页码,提供列明参数的进口合同、技术文件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标示参数。
11.引进技术的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12.企业银行贷款合同(贷款时间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提款凭证、还款凭证、利息凭证等相关材料。
13.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由企业对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在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财政部门及商务部门将视情终止有关支持政策,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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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上报时间
申请企业请将纸质材料在9月4日(周五)之前送至瑞安市安阳大厦1407室余枫豪处,电话:65812357。
进口贴息事项包含材料:进口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和《2027年度浙江省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附3)(各一式2份,可从网络系统中导出、打印并盖章)、企业材料(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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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材料上报及注意事项
(一)企业申请报告中需说明本企业近五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申报产品或技术以及相关的银行贷款是否获得过政府财政资金其他补助、进口用途,有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情况;引进技术的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购买设备/技术相关的银行贷款情况(贷款金额、用途和利息)、项目绩效目标(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等,要求简洁明了,并用数据说明。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清晰做出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名需要手签或使用企业法人章。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或使用企业法人章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
(二)企业在网络管理系统上填报《2027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时,应按海关报关单列明的项目逐项填报,不得将相同商品合计填报。申报进口产品的,应在“海关报关单号”栏中准确填写18位海关报关单号。
(三)《目录》中对进口产品有技术参数要求的,应在《2027年浙江省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商品技术参数”栏内,填写该产品对应的实际参数,并注明参数在所附材料中的页码。如果企业提交的进口合同中未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需提供产品说明书等相应证明材料。
《目录》中的商品编码只作参考,不能简单以商品编码不符来否定企业申报,关键要看申报商品是否符合《目录》中商品名称描述的产品。
(四)对“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应按照《目录》列明的商品名称、商品编码和技术参数逐项判定;未列明商品编码的,按商品名称和商品功能判定;成套设备分散报关的,申报产品应为成套设备的组成部分,并在材料中提供“成套设备分散报关情况说明”。
(五)技术进口限定为自非关联企业引进,自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不予申报。
(六)《进口货物报关单》或《付汇凭证》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在填报《2027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时,应将购买金额折算成美元,折算率按国家外汇管理局2026年6月底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http://www.safe.gov.cn)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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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申报2027年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一批)进口贴息项目的通知
瑞安市商务局
2026年0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