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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船违规横越航道引发多重紧迫危险,
三分钟紧急处置才化险为夷。
施工船舶必须严守通航规定、规范作业、
加强瞭望值守,
过往船舶一定要谨慎慢行
险情突发
近日,泰州交通管理中心值班人员发现,在引江河口附近水域施工船舶“苏无锡工**”违规横越航道,与上行大型海轮“文山**”轮形成紧迫局面!情急之下,“文山**”轮被迫紧急大角度右转避让,又与右舷上行船舶及北岸码头形成新的紧迫局面!
泰州交管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流程,一方面通过VHF提醒两船避让时预留充足安全余地,严防次生险情;另一方面发布航行安全信息,点对点逐一提醒周边船舶协助避让,要求密切关注现场态势、保持安全间距。
仅用三分钟,“文山**”轮成功调整至正常航向,现场紧迫局面彻底化解,未造成人员伤亡、船舶碰撞及水域污染等不良后果,辖区水域通航秩序快速恢复。
泰州海事局第一时间责令涉事工程项目部停止作业,督促其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深刻剖析险情根源、彻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目前涉事施工作业船已被依法立案调查,后续将对责任方严肃追责。
海事提醒
一、施工船舶要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其他相关的海事法律、法规及规章,保证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并及时向施工水域所属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动态;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好各项安全与防污染措施。
二、施工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并保持甚高频值守,加强与过往船舶联系。
三、能见度不良时,施工船舶应按规定发出声响信号,加强与周围船舶联系,采取备车、备锚、控制航速等安全措施,必要时停止作业选择安全水域停泊。
四、施工船舶应按照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抗风等级要求航行,并根据风力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抗风措施,必要时停止作业就近选择安全水域停泊。
五、施工作业期间,航经作业水域船舶应加强瞭望,谨慎操作,慢速并保持安全距离通过施工水域,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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