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船舶运输的货物多为可燃易爆有毒危险品,一旦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等危险,将给海上人命安全及海洋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就危化品船液货舱透气系统来说,压力/真空阀的上方或下方设置截止阀,存在以下显著安全隐患:
1.破坏压力调控机制:压力/真空阀是液货舱的“呼吸阀”,其核心作用是自动维持舱内压力在安全阈值内。若在压力/真空阀上方或下方设置截止阀,一旦截止阀被误关闭、忘开启(如检修后未复位、操作失误),压力/真空阀会被完全隔绝在液货舱的压力系统之外——无论舱内压力过高或过低,压力/真空阀都无法与舱内气体连通,其“自动调压”功能彻底失效,舱内压力失控成为必然。
2.致使液货舱结构受损:液货舱的设计强度仅能承受特定范围的压力(正压上限+负压下限),压力/真空阀是防止压力超出该范围的“第一道防线”。截止阀关闭后,舱内压力会因作业或环境变化持续失控,进而直接破坏舱体结构:(1)超压风险:装货时货物体积增加、航行中环境温度升高(如日晒)都会导致货物挥发加剧,舱内气体无法通过压力真空阀排出,压力会快速超过舱体设计正压极限,可能造成舱壁鼓胀、焊缝开裂,严重时甚至引发舱体爆炸式破裂;(2)超真空风险:卸货时货物体积减少、温度骤降都会导致气体收缩,外界空气无法通过压力真空阀进入舱内,舱内形成远超设计极限的负压,会将舱壁“向内压瘪”,同样造成结构性损伤(如舱顶塌陷、舱壁变形)。无论是超压还是超真空,舱体结构损坏都会直接破坏液货舱的密封性,为后续泄漏埋下隐患。
3.引发爆炸泄漏事故:南京辖区危化品船运载的多是易燃易爆(如汽油、原油、石脑油和甲醇等)、有毒有害液体(如苯、苯乙烯、环己酮等),压力真空阀正常透气能及时稀释、排出这些气体,避免浓度超标。截止阀关闭后,危险气体无法排出,会在舱内及透气管路中持续积聚。老旧液货船的货舱盖衬垫、管路法兰和阀门维护保养状况不佳,导致油气或货物蒸汽会泄漏至甲板并且在舱盖和周边区域积聚,一旦遇到明火、静电火花等火源,极易引发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力会破坏液货舱,进而使危化品泄漏,严重污染水域环境和危害周边生命安全。另外,纯苯等毒性较强货物挥发的气体容易被甲板货物区域巡检或作业的船员吸入后导致中毒。
为此,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建议围绕 “规范执行、操作管控、监督检查” 三个维度建立全流程防控体系,同时兼顾必要检修需求与安全底线:
1.源头把控,杜绝违规设计。在船舶设计时应做好合规审查,设计单位应做好透气管路的图纸审核。船检机构应重点关注货舱透气系统,如发现违规设计应立即要求整改,未通过合规审查的图纸不得进入建造阶段。另外,建造阶段应严格遵循《钢质河船建造规范》,依据《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及相关行业指南等技术规范要求。
2.过程管控,禁止私自加装。即使设计和建造符合规范要求,船舶在营运期间有时因“码头要求油气回收”而未清楚呼吸阀工作原理时在透气桅上加装截止阀。另外,通过相关案例强化船员安全意识,确保不加装“违规阀门”。
3.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每日或每次作业前对货舱透气系统进行外观检查,确认透气管路上无新增截止阀。通过每月或每季度的定期检查,对压力真空阀的阀杆等部件进行活动,检查有无卡阻等。船检机构开展年度检验时应重点检查压力真空阀内部阀盘的密封性和压力设定值的校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