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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再推网页版操作流程

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再推网页版操作流程 东莞同信瑞丰财税集团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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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回我们推出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微信版操作流程后,反响不错,这次加推网页版申报流程,希望各位看官喜欢!

        话说上回我们推出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微信版操作流程后,很多财务人员反映该流程需要绑定或实名认证,比较适合个人自行申报。可是大多数公司都是财务人员或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代申报的,所以小编特意加推网页版操作流程供大家参考!


一、旧用户如何登录?

旧用户是指在电子税务局上线前,已经登录过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电厅”)个人网报模块的用户。这部分的个人用户可以使用原地税个人账号(即身份证号码)、密码、短信验证码直接登录即可。如果忘记密码或绑定的手机号码,办税人可以在公司电厅查询、修改,如果还是未能解决,可以提交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重置。

第一步:打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输入原地税电子办税厅(个人厅)个人账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登录后,系统就会跳转到输入验证动态密码页面,输入收到的手机验证码后(发送到已绑定的手机号码上),个人用户就可以继续办理地税个人相关业务,如下图所示。


二、新用户如何登录?

新用户是指在电子税务局上线前,没有登录过广东地税电厅个人网报模块的用户。该个人用户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后,就可以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个人业务了。

第一步:打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页面右上角【注册】,进入注册页面,填写相关资料,注册一个电子税务局的个人账号,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注册成功后,用账号密码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个人进入”如下图所示。

注:电子税务局的个人业务办理需要个人用户先进行实名认证,提示“未绑定身份,不能办理个人业务,请点击确定按钮进行绑定”,请用户点击“确定”。

第四步:点击“确定”,进入实名认证页面。用户需要填写个人身份信息,认证成功后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就可以办理个人业务,如下图所示。

附:实名认证操作注意事项


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前,建议先查看填写规则,按填写规则进行操作。请正确填写带“*”号的个人信息


1)选择证件有效期止时,请根据真实身份证背面有效期正确选择证件有效期止时间,也可以选择长期。


2)上传手持证件照时,建议照片内容动作跟照片示例相似。如下图所示。

3)文件要求:照片支持JPG类型,照片大小<1M,一般500K以内。


正确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上传相关照片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系统将与公安的数据进行验证。


点击提交审核进入等待界面,如下图所示。

如果上传的照片人像不符合要求,提示如下图所示。

如果手机号码验证通过、身份证件验证通过且上传的图片符合要求则实名制认证成功,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1)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类型用户请到前台办理实名认证。


2)手机号码建议使用广东省内号码。


三、如何自行申报?

 第一步:申报入口

点击“个税12万”,进入个税12万页面,选择“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选择应申报税务机关

点击“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进入初始化界面,税款所属时期默认上一年度的年头年尾,选择“应申报机关”,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填写数据界面填写数据。

注:请用户选择自己单位所在的应申报机关,及任职单位所在的街道乡镇。

第三步:申请表填写

1)进入申请表界面,系统会提示如实填报,如图:

点击确定后,进入申报表界面。如下图所示:

2)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将自动计算税款。否则,点击“关闭”按钮重新填写报表或者退出申报

【填表说明】:

1、  带*位置为必填项,白色数据项为可填写,灰色数据项为不可填写;

2、  如果存在默认带出数据不对的,可自己手工进行修改;

3、  如果存在减免税额,需要填写减免附表;

4、  年所得额合计需大于12万,才能继续提交申报。

第四步:确认申报表

申报表相应数据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将自动计算税款,计税后页面如下所示。否则,点击“确认”按钮提交数据或者点击“返回”按钮重新填写报表。

第五步:查看回执

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申报数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并显示申报回执。


四、如何进行申报查询?

第一步:进入界面

点击“年所得12万以上申报查询”,系统进入查询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查询操作

1)填写查询条件,点击“搜索”按钮,进入查询界面。

2) 系统将当前登录用户所申报年所得12万以上的情况以列表的形式显示出来(如下图所示)。


五、如何作废申报表?

如果纳税人申报完12万之后,在还没缴款的情况下,纳税人通过此模块,可以对个税12万以上自行申报表进行作废。作废之后,可以重新进行申报。如果已经缴款,需要更正,则需要到前台进行更正。

第一步:进入界面

点击“申报表作废(个税)”,系统进入作废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查询申报信息

1)点击“申报表作废(个税)”,进入作废界面,选择申报表对应的所属期,如下图所示:

2)点击“查询”,查询申报表信息,勾选需要作废的申报表,点击“填写作废申请”,进入作废申请,或者点击“关闭”停止作废操作。

第三步:作废申请

点击“填写作废申请”,进入作废申请,如下图显示,填写作废理由,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确认作废

点击“作废”,确认作废,或者点击“返回”,重新修改作废申请。

第五步:查看回执

点击确认后进入该页面则表示您已作废成功。


       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结束后,接踵而来的就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届时我们同信财税将会举办相关的沙龙见面会,敬请留意!

信息来源:广东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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