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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顾着晒娃!生育津贴申报个税了吗?

别顾着晒娃!生育津贴申报个税了吗? 东莞同信瑞丰财税集团
201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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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别顾着晒娃!生育津贴申报个税了吗?生育津贴不是免征个人所得税吗,怎么要申报呢?个人取得生育津贴不仅要申报,还



生育津贴不是免征个人所得税吗,怎么要申报呢?

个人取得生育津贴不仅要申报,还有可能要补税,不能疏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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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生育津贴怎么来?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可以理解,生育津贴是法律规定的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保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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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法对生育津贴有什么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第一条规定“对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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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得生育津贴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生育津贴首先是“收入”,其次再是“免税的”。作为个人取得的收入,应当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作为免税收入,应当先向主管地税局进行减免税备案,再申报免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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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怎样进行生育津贴免税备案和申报?


可以个人自行申报,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先“备案”,所需资料可以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地税办税指南找到,提交主管地税分局即可;后“申报”,申报该期间收入时,将经社保机构核准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贴填入“免税所得”栏目,上门或网络均可申报。

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用人单位则需要在申报同时填写《减免事项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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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育津贴不是免税吗,为什么说有可能要补税?


先说结论:职工在享受生育假期间取得的工资,不全都是免个人所得税的,社保机构最终核准的“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部分才可以减免,超出部分应作为个人应税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

这是因为生育津贴的核准与发放存在时间差和金额差问题:



1.时间差:为保障生育假期间生活,职工是分月取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逐月垫付),但社保机构在职工生育假期结束后才告知用人单位核准后该职工实际可享受的生育津贴金额,再一次性将款项拨付给之前代垫费用的用人单位。

2.金额差:为保障生育妇女收入,用人单位按月“垫付”的金额以职工原工资标准为计算依据,而社保机构最终“拨付”的金额则通过用人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来计算,二者往往是不相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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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后才收到社保机构核准的生育津贴怎么办?

一些用人单位的办税员头疼了:某员工3-6月享受生育假期,期间公司每月继续向其发工资5000元,并按规定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但直到12月才收到社保机构核准数据和款项,指该员工3-6月每月可以享受减免的生育津贴4000元,则3-6月多计该员工的应税收入并多扣缴个人所得税了。

面对这种情况,公司办税员应该及时进行个人所得税更正申报:按照社保机构核发的《生育津贴待遇计算情况表》确认员工可以享受减免的生育津贴所属月份以及金额,然后对该些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进行更正,将生育津贴作为“免税所得”重新计税。目前,只要不修改个人关键信息(姓名、证件号码),就可以直接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客户端点选个人记录进行更正,十分简便。重新计税后将产生多缴税款,向主管地税局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抵税就可以了。

来源/同信财税

作者/税月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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