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疑难解答】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热点问答

【疑难解答】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热点问答 东莞同信瑞丰财税集团
2018-11-29
1
导读:用人单位存在总分支机构如何申报年审和申报缴费?……

【疑难解答】


        


     为了帮助本土纳税人排忧解难,同信定期搜集在东莞的企业或个人在办理涉税业务时遇到的问题,整理推出定制栏目


【疑难解答】


时隔一周,疑难解答又和大家见面啦

是不是有很多疑问没有得到答案呢

发票问题,热点资讯问题,会计考试问题

这些都不是问题,小信来帮大家解决



而这期疑难解答我们将整合最近比较热门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热点的问题

做了详细解答,相信你也遇到过类似问题


1


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是否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


答: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不属于征收对象,无需缴纳保障金。



2


问:申请注销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缴纳保障金?


答:用人单位注销税务登记,无需缴纳当年度保障金,需缴纳上一年度保障金。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在每年6 月30 日前如实向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年审。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税务机关按照当地已公布的最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执行相关优惠政策征收保障金。



3


 问:用人单位存在总分支机构如何申报年审和申报缴费?


答:用人单位存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由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机构负责向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年审,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4


问: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如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缴纳保障金的义务?


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办法》, 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 应当由派遣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缴纳保障金的义务。无论是否由用工单位直接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代缴社会保险,派遣职工均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派遣单位的工资总额要包含用工单位所支付的派遣职工工资。

看完本期残保金热点问答后还有困惑?

下方留言让我们看到,我们第一时间为你解答

有个小tips告诉大家,可以收藏我们的文章

打开收藏功能,再备注标签

下次还遇到残保金的问题就可以翻出来看啦

又到了和大家说再见的时候了,我们下期见


人气【疑难解答】

【疑难解答】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应注意哪几点?


【疑难解答】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税的那些事!


【疑难解答】你一定在税务申报系统遇到过的5个棘手问题!



报名高端财税课程

请联系我们

电话:0769-28331392  

          客服人员电话号码:13712204306(小信) 

我们的办公室: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4号楼2206-2207

官网:www.tongxinedu.com

邮箱:tongxinedu@txacct.cn


东莞同信集团旗下企业:

东莞市同信企业管理策划有限公司

东莞市同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东莞市瑞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东莞市瑞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东莞市瑞盈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东莞市安信旅行社有限公司

来源/同信财税

尊重版权,从我做起!

版权说明:本文为原创内容,著作权属于同信财税集团,转载需与管理员联系获得授权,转载时必须注明作者和来源。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同信所有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东莞同信瑞丰财税集团
1234
内容 1310
粉丝 0
东莞同信瑞丰财税集团 1234
总阅读5.9k
粉丝0
内容1.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