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东莞市研究生
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
1、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30日
2、申报条件
申报工作站认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创新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或三甲医院。
(二)已设立研发机构,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有明确的研发主攻方向和稳定的科研经费投入、固定的研发场所和实验仪器设备,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5件及以上,其中企事业单位的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不低于3%,新型研发机构的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不低于10%。
(三)具有经市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导师,且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60周岁。企业导师具有指导研究生实践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科学研究或产业化经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显著的工作成果,能协助高校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文献阅读、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等,并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博士学历的人员,或具有硕士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岗位人员;
3.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与开发人员;
4.获市级以上科技类或社科类奖项的主要人员,且为第一完成人;
5.近5年来主持或为主(前三位)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经费数额较大的横向科研课题,并有充足的科研经费;
6.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总监及以上人员;
7.近5年来发表过4篇及以上高水平专业学术研究论文,或独立出版过一部以上学术著作;
8.获3件及以上发明专利授权,且为第一发明人。
(四)近4年累计联合培养(实践)研究生不少于3人(均需在研究生中心完成备案)。
(五)具有合理、清晰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管理制度,对进站的研究生有明确培养课程、工作任务,设立合适的研究生实践岗位。
(六)具有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的科研课题。科研课题是工作站的核心载体,必须在研究生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发布。科研课题应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和技术的需求,联合高校院所或高校导师开展工作站平台建设、技术研究、校企联合课程开发等科研活动,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等新型产业领域的科研课题;
(七)按照国家《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获评为三级甲等医院且近4年累计联合培养(实践)的研究生不少于3人,可按流程提交佐证材料认定为工作站。
3、资助标准
通过认定的申报单位授牌“东莞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工作站优先获得联合培养研究生指标,后续可参与优秀工作站评选,评选优秀的工作站可获得相关经费奖励。
4、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管理平台填写并提交申报书。
(http://dgstb.dg.gov.cn/dgyjs)
(来源: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度东莞市导入卓越绩效管理
优秀单位项目
1、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
2、申报对象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制造业、服务业(含公共服务业)和建筑业企业(组织)。
3、申报条件
(一)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
(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或社会服务成效;
(三)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未发生相关规定不予资助具体范围中的情形;
(五)有获得卓越绩效管理自评师证书的管理人员。
4、资助标准
对首次获得东莞市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优秀单位的企业(组织),每家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
5、申报方式
企业(组织)于7月15日前将申报信息确认表发送至市场监督局质量发展科邮箱,企业(组织)于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
(dgamrzlfz@dg.gov.cn)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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