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现我局开展2024年省级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东莞市供应链核心企业。(企业可自行咨询合作银行明确融资业务是否已在平台在线确认)
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附件1指引要求积极申报。线上、线下申报同步开展。
(一)线上申报。企业需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进行申报。线上申报资料内容应与线下申报材料一一对应,需要盖章(包括需要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加具审核意见)的材料,需填写完整打印盖章后,再扫描上传。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星期五),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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