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项目
1、申报时间
2023年7月27日
2、申报对象
应为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符合市财政东财〔202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3、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保险保单在2022年8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生效的,且保单未获市财政同类项目补贴。
4、资助标准
项目采取后补助、按比例补贴的方式,对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企业(组织)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按其购买保险实际支出保费的50%给予补贴,同一单位每年知识产权保险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5、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东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系统(http://120.197.146.233/ujet/,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2023年项目”选择本项目,按要求填写申报书,上传所有申报附件材料后再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上传的佐证材料要求使用PDF格式,同一项材料应当扫描成一个文件,不得分拆扫描。
(2)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资助项目
1、申报时间
2023年7月27日
2、申报对象
利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时发生专利、商标价值评估费用的专利、商标权人应是东莞市企事业独立法人单位。
3、申报条件
(1)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发生在2022年8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并完成相关评估手续;
(2)评估知识产权的质押融资合同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并已获得银行贷款;
(3)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未曾获得市级财政同类项目补贴。
4、资助标准
目采取后补助的形式,对其获得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支付的主体,按50%给予资助,同一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最高资助不超过30万元。
5、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东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系统(http://120.197.146.233/ujet/,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2023年项目”选择本项目,按要求填写申报书,上传所有申报附件材料后再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上传的佐证材料要求使用PDF格式,同一项材料应当扫描成一个文件,不得分拆扫描。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松山湖技术交易促进类项目
1、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申报。
2、申报对象
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的企业。
3、申报条件
1)技术交易额达2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且已认定登记取得技术登记证明;
2)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的签约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且已实际履行;或签约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且已完成交付。
3)申报的技术转让成果应已形成产品(服务)并实现销售。
4)相关技术合同之前未获得本办法奖励的。
4、资助标准
支持企业承接境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科技成果并在松山湖实施转化,对产业化效果明显的项目,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的技术交易额20万元及以上的,按不超过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技术转让、实施许可合同购买方奖励。每家单位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5、申报方式
登录松山湖官网,网址:http://ssl.dg.gov.cn/,于网页顶部标题栏单击“政策服务”;进入政策服务页面后,找到“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技术交易促进资助”,按照意向申报类别,单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来源: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