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热点】2023年度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资助项目
东莞同信瑞丰财税集团

2023年度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资助项目
(1)申报单位须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
(2)经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按《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认定的瞪羚企业。
4、资助标准
对通过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1)申报单位须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
(2)经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按《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认定的百强企业。
4、资助标准
对通过认定的百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1)申报单位须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
(2)双三企业,从2022年起同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且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达到3%的高企。
4、资助标准
对经审核符合双三企业标准的高企,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1)申报单位须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
(2)双五企业,从2022年起同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且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达到5%的高企。
对经审核符合双五企业标准的高企,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1)申报单位须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
(2)市级及以上级别的孵化器,且参加本批次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评选工作。
对市级及以上孵化器进行评比,对总评分排名前三的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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