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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享 | 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抵扣勾选确认操作指引

知识分享 | 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抵扣勾选确认操作指引 东莞同信瑞丰财税集团
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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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月27日起,这些操作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自2023年4月27日起,除特定业务类型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功能,实现发票数据自动归集进行发票勾选、用途确认、查询、查验、下载和打印、查看税收政策和发票风险提示,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首页】—【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办理发票勾选确认等业务。




抵扣类勾选

01

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

02

 在【发票】页签下,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

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黄色,企业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提示,请谨慎勾选。

03

选择要勾选的发票信息,点击【提交勾选】按钮,点击【确认】后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04

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在查询条件区,选择勾选日期的范围,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当前税款所属期已勾选的发票。勾选要撤销的发票信息,点击【撤销勾选】按钮,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发票勾选完成后进入统计确认环节
01

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

02

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勾选结果的统计报表,纳税人可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系统将对纳税人勾选结果进行实时统计。

03

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点击【统计确认】按钮,出现弹窗提示。

04

点击“继续”后,弹窗消失,输出结果,下方按钮变为“撤销确认”。



自4月底开始,抵扣勾选不需要再登录其他平台,电子税务局一体化解决。



源:中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上海税务、广东税务,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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