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东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方案》(东科〔2022〕27号)的工作要求,入库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为东莞市内注册、纳税、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有效期内的高企。
(二)截止申报通知发布时,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净利率不低于5%或毛利率不低于10%,近两年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0。
(四)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平均比例不低于4%;拥有与核心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国家新药、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Ⅰ类有效知识产权累计不少于1件,或拥有与核心产品(服务)相关Ⅱ类有效知识产权不少于5件。
(一)申报单位请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尽早提交。
(二)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由创新办登记完成提交工作。
(三)受理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东城街道创新驱动办公室,联系电话:23035522
附件(下载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东莞市东城街道创新型企业培育入库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