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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取得的发票,企业所得税如何扣除?一次性讲清!

跨年取得的发票,企业所得税如何扣除?一次性讲清! 东莞同信瑞丰财税集团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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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热点答疑。
每年年初,不少企业在进行账务梳理时都会遇到一个共性问题:属于上一年度的费用,发票却在今年才收到。这类“跨年发票”对应的支出能否税前扣除?如何操作才能确保合规、避免后续风险?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税负成本,更涉及税务合规与信用管理。以下视频为您清晰解析政策依据与实操要点。

视频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内容解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相关规定,跨年发票的税务处理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一、在次年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前)取得合规发票

该情形下,企业可将相关支出直接计入上年度成本费用,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予以税前扣除。

 建议:对已发生但未取得发票的支出,及时跟进供应商开票进度,确保在汇算清缴前完成入账。


二、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取得合规发票

若该笔支出在所属年度已实际发生、且已在会计账簿中如实反映(如通过暂估入账等方式),企业可在取得发票之日起5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追溯调整该支出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追补扣除,并按规定申请退税或抵减当期应纳税款。

⚠️ 注意:追溯调整的前提是业务真实、证据链完整,且不得用于虚增成本。


合规提示:

  • 企业应妥善保存合同、付款凭证、验收记录、物流单据等佐证材料,形成完整的业务真实性证据链;

  • 切勿接受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发票,防范虚开发票带来的补税、滞纳金、罚款及纳税信用降级风险;

  • 建议建立跨期费用与发票管理机制,包括定期对账、发票催收流程及暂估入账规范,从源头提升财税合规水平。


视频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本文仅限于读者交流学习,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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