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实施上海自贸区检验检疫部分便利化措施。
(一)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
条文解释: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对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的进出境货物逐步实现申报、计收费、检验检疫、签证放行、归档、通关单信息发送等各环节的无纸化运作,与国际发展趋势接轨。
实施情况:已部分实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检验检疫全流程电子化,符合条件的企业足不出户就可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是促进口岸通关便利化的重要举措。
预期效果:可明显减少符合条件的企业往返办理检验检疫手续的时间和费用。
(二)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
条文解释:对于自贸区内除重要敏感商品以外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货物,凭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验证评估放行,不再对货物实施抽样检验,从检验监管转向对检验的监管,逐步实现管检分离,使进出口货物质量安全检验放行模式与国际通行做法和发展趋势接轨。
实施情况:准备实施。一是按照“管检分离、合格假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积极采信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鼓励第三方检验机构积极参与进出口工业产品法定检验工作。二是探索建立“登记公示+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监管机制。三是实行“合格保证+符合性评估”为合格评定程序的采信业务工作模式,规范进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结果的采信工作。
预期效果:积极借鉴国际惯例和境外发达国家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水平,不断评估方案试行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早日形成可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和辐射的制度经验,并为《进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结果采信管理办法》的立法研究提供政策实践。
(三)分线监督管理制度
条文解释:按照“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原则,一线主要实施进出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创新监管技术和方法,最大限度通关便利;二线安全高效管住,推行“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维护质量安全。对区内(含围网区域和非围网区域)进出口商品及企业实施风险监测为主的质量安全管理。
实施情况:已实施。
预期效果:该制度实施后,大部分进口商品在“一线”无需检验,直接入区,区内自由流转。可最大程度地便利区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大大加快“一线”通关速度,减轻“一线”通关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