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
第六批可复制创新成果的通知
经研究确定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六批26项改革创新成果在省内复制推广。其中,在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有19项,在省内部分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有7项。

全省复制推广
19项改革创新成果
1.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船舶进出境一单多报
2.金税三期实名办税系统
3.税库银三方协议“一口办理”
4.海关同业联合担保
5.优化服务外包转包维修业务海关监管模式
6.台湾输大陆食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机制
7.进口大宗资源性矿产品“即查即卸即放”
8.边检指导员驻口岸“点对点”勤务管理
9.电力获取“六个零、六个一”
10.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1.涉台纠纷法律查明实施平台
12.“互联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13.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平台
14.不动产登记“外网申请、内网审理、现场核验、当场取证”
15.对信用良好企业不举不查
16.第三方机构参与市场主体年报
17.“三维一化”服务助推产业集群升级模式
18.两岸青年创业载体“一核多点”机制
19.两岸合作社区管理服务模式
特有的“一核多点”机制
在第六批创新成果复制推广的成果中,平潭自贸片区已经实施18项。其中,平潭自贸片区单独实施的举措为两岸青年创业载体“一核多点”机制。
该机制是以两岸青年创业园为核心,设立多个两岸青创实践基地,将两岸青年创业园优惠扶持政策延伸至入驻实践基地的运营团队,并共享创业辅导、创业培训、创业大赛等资源,促进两岸青年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在省内部分区域复制推广的
7项改革创新成果
1.知识产权和文化市场专业领域试行执法新模式
2.进口卫生用品“边检边放”检验监管模式
3.海关业务预约平台
4.海关知识产权保护APP
5.国际航班申报电子化
6.进口放行货物“水路提货”模式
7.邮轮物供“快速通道”模式

新闻多一点
平潭自贸试验片区累计推出12批次140项创新举措,包括全国首创56项。其中,对台创新举措49项,占创新举措总数三成以上。在开放措施上,推出了3批次29项开放措施,首创举措量和开放措施量均居全省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