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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持有的房产信息也会被自动交换回国内税务局吗?OECD最新报告显示有这个可能性

海外持有的房产信息也会被自动交换回国内税务局吗?OECD最新报告显示有这个可能性 索尔古德曼SAUL
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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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3年7月,应本届G20峰会轮值主席国要求,OECD向峰会提交了《加强不动产领域的国际税收透明度的报告》,对目前非当地税收居民跨境持有不动产的税务风险现状进行了介绍,并提出了对海外持有房产信息进行

2023年7月,应本届G20峰会轮值主席国要求,OECD向峰会提交了《加强不动产领域国际税收透明度的报告》,对目前非当地税收居民跨境持有不动产的税务风险现状进行了评估,并提出了对海外持有房产信息进行自动交换的可行性建议。要点如下:

一、海外持有不动产的总量呈现上升趋势

OECD掌握的数据显示,目前跨境持有不动产的总量增长迅速,OECD认为,其中部分原因是为了规避CRS的报告政策。

以法国为例,2011年至2019期间,非法国居民持有的用于居住的不动产数量增长了50%;

以英国为例,截至2018年1月,外国个人或公司在英格兰及威尔士地区持有的房产价值达到3590亿美元或更高,尤其在CRS交换机制实施后,以离岸公司的名义持有的不动产增长迅速。

以迪拜为例,截至2020年,约27%的迪拜房产由外国资本持有。

二、目前针对海外持有不动产的税收透明度政策存在缺陷

依据国际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针对其32个成员国的调查,69%的成员国认为不动产领域存在明显的洗钱风险。FATF认为,税务欺诈惯用的技巧,比如通过设定复杂的所有权架构来隐藏最终持有人的身份,提供不真实或不提供关于资产所有权的声明等,也被用于洗钱。

OECD认为,目前不动产领域的税务透明措施存在两大缺陷。

缺陷一,现存的大多数信息交换框架和实操,税务机关先是出于国内税务合规的需求收集信息,然后在此基础上筛选出用于对外交换的相关信息,这使得可用于对外交换的不动产相关信息非常有限。

缺陷二,实践中,对于筛选出的可用于对外交换的不动产信息,大部分情况下并不会或者只有极少部分用于自动交换,更多情况下,是一国的税务机关基于已经掌握的具体线索,通过专案调查的方式,向另一国申请信息收集和交换。

三、OECD对于增强海外持有不动产税收透明度的建议

1.短期:交换目前各国税务机关已经掌握的信息

OECD建议,各国可以通过目前已有的信息交换法律工具,比如MAAC协定和CTS交换系统,对税务机关已经掌握的不动产交易信息、持有现状、租金收入等进行交换。

2.长期:对信息交换的架构进行改进

OECD建议,对于不动产的购买、处置,应规定参与的公证机构、律师、房产中介、不动产登记部门尽到报告和尽职调查义务,以此为强制性的自动信息交换提供信息基础。

除此之外,海外持有不动产的租金收入,虽然缺乏独立第三方来提供信息来源,但可以通过不动产持有人的税务申报来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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