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扶持对象
扶持方向
一、鼓励建设跨境电商交易平台
支持企业建设跨境电商全自营交易平台
自建跨境电商交易平台,且通过自营平台实现销售并纳入中山跨境电商业务管理平台统计的交易额达到 100 万美元,对其 1亿美元及以下的部分,按每 1 美元 0.03 元的标准,奖励平台运营企业;1 亿美元以上部分,按每 1 美元 0.05 元的标准,奖励平台运营企业。
年度最高奖励 500 万元。
进驻平台的经中山跨境电商业务管理平台备案并开展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代码业务的中山企业达到 10 家以上,且企业在平台实现销售并纳入中山跨境电商业务管理平台统计的交易额达到 100 万美元、500 万美元、1000 万美元、5000 万美元,分别按照每 1 家 1 万元、5 万、10 万元、50 万元的标准,奖励平台运营企业。
年度最高奖励 500 万元。
二、鼓励跨境电商形成规模效应
企业自行备案并开展海关跨境电商监管达到10万美元
对企业完成中山跨境电商业务管理平台备案并开展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代码业务,且资金申报年度内纳入中山跨境电商业务管理平台统计的交易额首次达到 10 万美元,一次性奖励企业 3 万元。此项可与其他项目同时申请,且可与年度最高奖励金额累加。
企业自行备案并开展海关跨境电商监管达到100万美元
对经中山跨境电商业务管理平台备案并开展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代码业务,资金申报年度内纳入中山跨境电商业务管理平台统计的交易额达到 100 万美元,对其 1 亿美元及以下的部分,按每 1 美元 0.03 元的标准奖励企业;1 亿美元以上部分,按每 1 美元 0.05 元的标准奖励企业。年度最高奖励 500 万元。
三、鼓励线上线下(O2O)融合发展
市设立的保税展示展销中心销售额补贴
市设立的保税展示展销中心面积补贴
保税展示展销中心运营企业在资金申报年度内纳入中山跨境电商业务管理平台统计的保税进口销售额达到 100 万美元、1000 万美元,分别按照展示展销中心经营面积 20 元/m2/月、50 元/m2/月的标准奖励运营企业。年度最高奖励 200 万元。
四、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建设海外仓
申报通道
申报咨询
*申报详情以各政府官方发布为准,本文仅作参考。

中山美居产业园,是中山市围绕“产业集群,一镇一品”打造的生产服务业聚集区、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和产业互联网集中区。占地105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园区是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广东省大数据产业园、广东省工业设计基地、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中山市公共服务平台聚集区。
中山美居产业园的的运营管理方“汇智集团”,是一家专业从事产业研究、产业园开发、产业服务和孵化创投的一站式产业运营服务商,在中山和外地运营了多个产业园区,打造了“伊电园”(企业加速器)和“易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二个成熟的园区品牌,围绕园区六大服务体系,运营了“伊人有约”和“易创业”两个园区服务活动品牌。汇智集团也会将深耕积累的产业资源、人才团队和服务体系打包,做产业园品牌输出,托管、开发或服务外地产来园区项目,也欢迎社会各界同仁与我方开展交流合作。
招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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