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界发文称正式起诉袁启聪
11月22日,享界汽车法务部在微博发文称正式起诉车评人袁启聪,理由是后者在多个平台发布涉享界S9“不客观、不严谨的测试结论,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北汽享界汽车品牌的声誉”。袁启聪也不示弱,随即回复将积极应诉,相信法律。

二、回顾双方网络交锋
回顾双方之间的网络交锋,事件起因是今年8月20日袁发布的一则享界S9的评测视频,袁认为享界S9的避震系统在设计和调校上存在问题,尤其是在高速驶过坡道时,无法保持直线,整车偏向一边,带来安全隐患。评测视频发布后,在网络引发热议。要知道享界S9作为华为、北汽巨额投资研发的新品,双方都希望该车型能延续华为与赛力斯问界车型的成功,在此之前网络的风向,基本都是清一色的好评与赞誉。5天后,享界汽车发文回应,表示经过数据分析和多次复测,认为袁的结论“不客观、不严谨,对消费者形成误导”,并发表对车辆评测提出自己的看法:“车辆评测应遵循专业、严谨和客观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尤其应避免在公共道路上进行超出限速的危险‘测试’”。到这个阶段,双方的交流还算友善。然而,此后袁再次表态回应享界,甚至说如果享界认为自己的评测不客观,可以起诉。再后来,袁的微博被禁言,相关路段斜坡变通途,反而进一步刺激了舆情,不少网友认为官方有意偏袒,也是在此时,事件吸引了笔者的注意。之后,袁不愿再公开谈论此事。本以为事件到此就结束了,直至近期传出诉讼的消息。
三、新能源车企与车评人的发言风格、发展现状
关注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读者可能有这样一种感觉,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厂商与车评人之间的纠纷越来越频繁。一方面,车企的对外宣传越来越大胆,另一方面,车评人的点评也越来越犀利,二者之间时不时会发生“打假与被打假”的循环。消费者向车企维权、车企向消费者维权、车企向车评人维权的案例也日益增多。
一系列维权动作的背后,是我国新能源车企销售持续火爆,带动了车评行业迅猛发展。7月份,中国乘联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乘用车国内月度零售销量首次超过传统燃油乘用车,标志着新能源车正成为市场主流。在接下来的8月、9月、10月,新能源乘用车的销量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大。10月30日,比亚迪对外发布2024年三季度实现营收2011.25亿人民币,而特斯拉发布的三季度营收约为1800亿人民币,中国电车一哥季度营收首次超过全球电车一哥。借助新媒体传播,以前局限于专业机构的车评,逐渐扩散到有车就能评的局面。微博搜索“车评”共出现1552名标签用户,抖音“车评”标签用户粉丝量超过10万的就有50位,微信视频号、B站“车评”标签用户更是数不过来。
笔者曾在《新能源车企与车评人,谁发声更自由》中针对比亚迪起诉车评人“龙哥讲电车”侵权,探讨过新能源车企与车评人的关系,呼吁行业监管部门积极作为,车企与车评人不要相互拉踩,车企规范自身宣传,尽可能包容车评人,车评人开展科学真实客观的评测,多提建设性意见。目前来看,很难说哪一方更自由。
四、部分车企与车评人的诉讼现状
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法院在判断有关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时,主要从四个要点进行考量:是否有侮辱诽谤的违法行为,是否是故意为之或放任,是否被侵害方的社会形象等评价降低,被侵害方的社会形象等评价降低是否由于前述侮辱诽谤行为导致。
但也有例外。行为人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进行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即使影响到他人名誉,也不用担责,除非存在以下情形:捏造歪曲事实的,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的,使用侮辱性言词等贬损他人名誉的。
笔者整理了一些目前公开的车评人与新能源车企之间的名誉侵权纠纷,要点如下:
被认定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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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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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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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汽车诉于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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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通过涉案微博账号发布8篇博文,指向原告旗下理想汽车品牌,涉案博文中含有”为了掩盖自己之前月订单4万的谎言,只能放出更多的谎言"、“积极拓展二手车商等B端渠道"、“平行出口和二手经销商渠道”等内容。
此内容暗指理想汽车品牌采用平行出口等形式进行销量造假,但被告提交的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存在对应的事实,故属于诽谤,使公众对理想汽车产生负面评价。
因此,被告对前述言论主观上具有过错,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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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来汽车诉刘某
上海嘉定区法院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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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应立即停止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侵害原告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名誉权的言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删除其在新浪微博“轼界”账号发布的185条言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新浪微博“轼界”账号发布致歉信,并置顶持续不少于90日,向原告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侵权损失、律师费、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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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来汽车诉“车事纪”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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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人上海云梯案涉视频内容不真实,误导对电动汽车价格信息不清楚的普通网民得出错误的认知,存在明显过错。案涉视频内容导致社会公众对蔚来社会评价降低,对其名誉权造成侵害,侵权人上海云梯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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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来汽车诉顾某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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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某故意歪曲、捏造事实,侵犯蔚来名誉权,要求其在抖音账号“小牛说车”连续九十日刊登致歉声明,同时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蔚来经济损失等共计人民币六十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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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诉北京车千里
武汉市中院
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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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千里针对“东风日产”发布的系列视频中带有明显贬损含义的词语以及未经核实的负面信息,对东风公司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进行诋毁。其通过抖音账号密集、持续发表带有负面评价内容的行为,已经脱离了基本客观事实和所负有的容忍限度,超出了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和正常舆论批评监督的范畴,该违法行为必然造成东风公司名誉受损,对其经营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判令车千里删除以“牛车实验室”账号在抖音平台上发布的有关“全新一代奇骏车型”系列的全部视频(含文字、配图、视频和用户评论),并以视频方式或文字方式,向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公开道歉,道歉内容置顶保留30天,并赔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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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认定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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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诉“车主程程爱国产”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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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作为知名的汽车企业,面对非恶意的批评、质疑,应承担必要的容忍义务,被告文章中的一些表述虽不严谨,但仍属于正常的评论范围内。长城汽车应予以理解与宽容,不能据此认为其存在恶意。
驳回长城汽车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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