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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最大贸易伙伴的东盟,对虚拟货币用于外贸支付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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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最大贸易伙伴的东盟,对虚拟货币用于外贸支付的政策
索尔古德曼SAUL
2024-09-25
1
导读:虚拟货币的未来在于支付,而不是炒作,在于普惠,而不是特权。
依据国家海关总署9月10日公布的数据
1
,今年1-8月,东盟继续保持中国最大贸易伙伴地位,双边贸易总额达到6326.67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6%。其中,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
新加坡
、菲律宾与中国的贸易额排名靠前。
考虑到虚拟
货币
的价值属性以及出色的支付便捷性,它成为一部分贸易商的支付选择(虽然风险很多,本篇文章暂不展开)。那么东盟以及这些国家对于虚拟货币的态度如何呢?
一、东盟
目前东盟并没有统一的虚拟货币政策,各成员国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实施合适的政策,有些成员国积极拥抱虚拟货币,比如新加坡,有些则对虚拟货币持保守态度。
二、越南
虚拟货币不是法币,但是允许交易。目前,越南政府越来越关注虚拟货币领域高发的欺诈和洗钱风险,并准备出台相关政策。
虚拟货币被归类为虚拟资产,不是法币,不能用于支付。
三、马来西亚
虚拟货币的交易由国家证券委员会监管,数字资产和首次代币发行(ICO)在监管下被允许有条件开展。
虚拟货币被视为数字资产,交易所和平台需要持牌开展业务,ICO需要获得批准才能开展。
四、印度尼西亚
虚拟货币不是法币,但是允许交易,由国家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监管机构监管。
交易所和平台需要向监管机构进行登记,遵守严格的反洗钱和客户识别义务。
五、泰国
有一个相关完善的虚拟货币监管架构,监管机构是国家证券交易委员会,交易所和平台需要持牌开展业务,ICO需要获得批准才能开展。
六、新加坡
金管局(MAS)对于虚拟货币持相对开放的态度,依据支付
服务
法案,运用监管沙盒制度,对新加坡境内的虚拟货币交易、首次代币发行业务进行监管。
虚拟货币性质上被视为数字通证(token),服务提供商需要获得金管局的牌照才能开展业务,履行严格的反洗钱、反恐怖主义义务。
首次代币发行需要在监管下开展,如果被认定为属于证券通证(security token),需要遵守证券监管法律。
注释:
1.
海关总署2024年8月数据: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zfxxgk/2799825/302274/302275/6087786/index.html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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