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车评博主“龙哥讲电车”因在多个视频中涉嫌贬低抹黑比亚迪,被比亚迪提起诉讼。比亚迪在声明称,该博主长期以来在社交媒体平台肆意发表不实言论,造谣诋毁比亚迪品牌及系列产品,严重损害比亚迪的品牌声誉。在此之前,包括比亚迪在内的多家新能源车企已发起对一众车评人的维权。
一系列维权动作的背后,是我国新能源车企销售持续火爆,带动了车评行业迅猛发展。借助新媒体传播,以前局限于专业机构的车评,逐渐扩散到有车就能评的局面。微博搜索“车评”共出现1552名标签用户,抖音“车评”标签用户粉丝量超过10万的就有50位,微信视频号、B站“车评”标签用户更是数不过来。
7月份,中国乘联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乘用车国内月度零售销量首次超过传统燃油乘用车,标志着新能源车正成为市场主流。在接下来的8月、9月、10月,新能源乘用车的销量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大。10月30日,比亚迪对外发布2024年三季度实现营收2011.25亿人民币,而特斯拉发布的三季度营收约为1800亿人民币,中国电车一哥季度营收首次超过全球电车一哥。同一天,欧盟正式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纯电动汽车(BEV)征收为期五年反补贴税,其中比亚迪适用17%税率,吉利18.8%,上汽35.3%,特斯拉7.8%,其他配合调查公司20.7%,不配合调查公司为35.3%。
从上述数字不难看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非常强大,不仅在本土市场吊打燃油车,在国际市场更是不断攻城拔寨,当地车企毫无招架能力,只能依靠贸易保护被动防御。
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车企的对外宣传越来越大胆,车评人的点评也越来越犀利,二者之间时不时会发生“打假与被打假”的循环。消费者向车企维权、车企向消费者维权、车企向车评人维权的案例也日益增多。
本篇文章,笔者将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及现有案例,抛砖引玉,对新能源车企与车评人谁发声更加自由进行探讨。
一、新能源车企人均“最智能”“最豪华”“50万/500万/1000万以内最好”“业界首家”
1.涉嫌违反使用广告违禁用语
在展开之前,需要先明确一个问题:发布会现场公司高管对产品的介绍,是否属于商业广告?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新能源车企的对外宣传呈现一个特点,发布会现场火力全开,后期线上线下广告投放却颇为“保守”。
依据我国现行的《广告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行为,适用本法。由此看来,新能源车企通过发布会演说的形式,在线上、线下进行产品介绍推销,完全符合我国关于商业广告的定义,适用《广告法》的管理。
第二个问题,其是否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第十三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据《广告绝对化用户执法指南》第二条,本指南所称广告绝对化用语,是指《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包括“国家级”“最高级”“最佳”以及与其含义相同或者近似的其他用语。很显然,新能源车企在动辄几十万几百万人线上线下观看的发布会上,在未经第三方独立机构评测、未经市场销量检验的情况下(新品发布),反复使用“最好”“最优”等词汇,与广告中推销的商品性能、质量有直接关联,诱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构成违法使用广告绝对化用语,而且,考虑到车企宣传行为的影响力、产品单价、汽车产品与人身安全性的紧密关系,市场监管部门更应予以监管,而且是强力的监管。
2.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构成不正当竞争。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新能源车企在现场发布会对自家产品的极度吹捧,公开拉踩其他品牌的行为,已经构成某种程度的不正当竞争。
到目前为止,尚未见到有新能源车企因上述广告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约谈、处罚。
二、车评人犀利点评,车企积极维权
“龙哥讲电车”因发表涉比亚迪相关视频被起诉。2024年10月30日,比亚迪宣布将正式起诉自媒体“龙哥讲电车”及相关视频证号,指后者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凭条肆意发布不实言论,造谣诋毁比亚迪品牌及系列产品,严重损害比亚迪的品牌声誉。通过微信视频号“龙哥讲电车”搜索“比亚迪”,截至11月3日共有122条相关视频,有褒有贬,大多拿比亚迪与特斯拉作对比,褒的主要是“比亚迪电控体积小”“新能源电车只有比亚迪和特斯拉值得买”,贬的是“比亚迪电控容易损坏”“刀片电池容易鼓包有压差”“刀片电池维修成本高”。
“享界坡”车评人被封号限流。2024年8月份,车评人袁启聪称在测试享界S9时,出现车辆飞坡后“无法保持直线行驶,整车偏向一边”,享界汽车随即回应经过分析和测试,认为该结论不客观、不严谨、对消费者形成误导。之后袁启聪准备予以进一步回应,但随即遭到社媒禁言。
“懂车帝”因冬测视频被车企围攻。2023年12月6日“懂车帝”发布《2023懂车帝冬测》,对市面上的混动车型“纯电续航里程谁最长”进行测试,对于测试结果多家车企直接表示不接受,华为、吉利、长城等企业负责人直接否定测试结果,指不科学不严谨,误导消费者。但在测试中表现优异的比亚迪,则特意发文公布冬测结果。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不得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有证据证明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删除等必要措施。
从目前公布的信息看,上述车评人是否存在违规之处需进一步证据和有关部门最终认定,如存在涉嫌侮辱、诽谤新能源车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新能源车企、车评人应是车圈共同体
新能源车企、车评人本应是互相尊重、互相监督、共同进步的车圈共同体,不应相互诋毁、相互拉踩。车评人在开展评测时,应坚持真实、客观、科学的原则,多提建设性、善意的意见,文明用语。
快速崛起的新能源车企们,应对车评人的犀利点评,应尽可能在一定范围内保持适当容忍度。
行业监管部门也应积极担当起裁判员的角色,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