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一、公共海外仓的定义
二、认定对象
三、认定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二)公共海外仓应具备的条件
四、申报材料
五、申报要求
(一)每个企业申报的公共海外仓数量不超过3个,其相关联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已经被认定为省级公共海外仓的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一是企业提交材料一式6份,按 A4纸规格打印,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二是材料内容需按“四、申报材料第(一)至(十四)项”顺序编排,附目录并标注页码,对应材料内容页码清晰。三是申报材料涉及外文文件需提供中文译本,翻译件加盖公司印章。四是申报材料电子版请提供目录索引格式的PDF文档,连同视频资料刻录光盘(一式两份)随纸质材料报送;
(三)请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收集企业申报材料,并对材料有效性、真实性进行初审,于2023年12月20日下班前汇总辖内企业申报材料报至我局联系人处。成功认定为省级公共海外仓的企业可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享受专项扶持资金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公共海外仓申报附件1-3
(联系人:市商务局电商科 李凝,电话:89892287,邮箱:dsk@zsboc.gov.cn)
END
请关注公众号
【中山美居产业园】
预约参观办公室
18688118131【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