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舟班线票价调整公示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6」16号)的文件规定,浙江甬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已报宁波和舟山物价局及运管部门备案。自2017年5月31日起普陀站、定海客运中心、新城站、金塘客运中心至宁波各站点的票价在物价、交通部门核定票价范围内作如下调整,具体见下表(点击图片放大):

敬请广大旅客相互转告。
特此告示
舟汽监督电话:0580-2613606
舟山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

舟山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