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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发布|13类食品直播间禁售!

新规发布|13类食品直播间禁售! 衡阳多牛世界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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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了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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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

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近日正式发布

将于2026年3月20日正式实施

《规定》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

全部纳入了监管的范畴

平台作为直播电商活动的重要载体

是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

《规定》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举措

对平台明确了刚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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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市说新语


新规明确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

细化10项直播行为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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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主要是针对监管实践中最突出、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三大痛点:

  • 一是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流入直播间;

  • 二是虚假宣传、夸大功效,如将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暗示疾病治疗功能;

  • 三是食品类别混淆、信息不实,误导消费者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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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明确了两大核心禁止要求:


一、明确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包括:

  •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

  • 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

  • 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

  • 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

  • 无标签预包装食品;

  •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这些规定直接回应了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安全底线问题,为直播间食品划定“红线”。


二、细化10项直播行为禁令,重点解决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等问题。包括:

  • 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

  • 不得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

  • 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

  • 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

  • 不得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

  • 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信息;

  • 不得以食品安全信息形式发布食品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

  • 不得与食品检验机构共同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 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


这些规定针对直播间“滤镜带货”“夸大宣传”、混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等乱象,为食品直播行为明确“底线”。


这些禁止性规定既细化了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要求,又针对直播电商的传播特点明确了具体要求,通过划定“红线”,明确“底线”,让食品直播行为更加规范,让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更好地保障。


来源:市说新语、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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